【通报】关于2018年元旦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来源: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1-22

 2018年元旦、春节假期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重要节点,也是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出台《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后的第一个重要节点。为使“两节”期间风清气正,从元旦开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上下联动,全面出击,对十九大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的违规违纪行为给予坚决打击,持续释放执纪越来越严,露头就打的强烈信号。

微信图片_20201119145409.jpg

现将全区纪检监察机关2018年元旦期间查处的4起公车私用问题通报如下:


一、韩家园林业局机械化消防大队营林验收副股长张海龙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7年12月29日晚6点左右张海龙驾驶机车牌照(机械化001)防火运兵车回韩局加油和购买配件后,为了个人方便,在单位领导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防火运兵车开到局址8号楼2单元自家楼下停驻,其本人则回家休息,直至次日早晨5点左右才驾驶该车返回清林作业点。给予张海龙行政警告处分。

二、漠河县河湾经营所司机缪鑫开公务用车赴宴问题。2017年12月31日15时许,漠河县河湾经营所司机缪鑫私自驾驶本单位森林扑火运兵车,到漠河县汁道火锅吃饭,吃饭时将车辆停放在饭店门前,期间被该县纪委在明查暗访中发现。给予缪鑫行政警告处分。

三、呼玛县国税局司机赵立君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8年元旦放假期间,呼玛县国税局司机赵立君违规将车牌为黑P78116的公车停放在自家住宅小区内,被该县纪委在明查暗访中发现。给予赵立君行政警告处分。

四、韩家园林业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后勤管理员李永强使用单位公车送站问题。2017年12月30日早韩家园林业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后勤管理员李永强,应同事张某请求,在单位领导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驾驶牌照为黑P89778的公务用车,将同事张某的爱人与岳母送往韩局火车站,期间被该局纪委在明查暗访中发现。给予李永强行政警告处分。

上述问题的严肃查处,充分体现了地委从严从紧抓纪律、驰而不息纠“四风”的坚定决心,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好地委书记苏春雨同志致全区党组织负责人的“一封信”的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抓住要害、标本兼治,坚决纠治“四风”,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所列的“节日腐败”问题,有针对性地治理在机关或企业食堂、内部宾馆和培训中心等公款吃喝,在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接受吃请,以各种名义套取资金用于吃喝送礼,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和旅游等隐形变异的违规问题;要建立“两节”期间紧盯“四风”问题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对有关线索、舆情及重要情况,第一时间逐级报告,及时核查处置、上报结果;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问责,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强力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欢迎群众举报,举报电话:0457-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