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机关政务值班制度

来源:呼玛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26

为加强机关管理,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的从政行为,按照县委关于治理领导干部行为的规定,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机关政务值班制度。

一、凡是机关干部必须参加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和晚上值班,并严格遵守值班制度,每天必须有一名班子成员带班负责,一名工作人员住在值班室,值班领导如遇特殊情况,经请假批准并委托另外的班子成员负责后方可离开。

二、全体机关职工必须按照办公室制定的值班表进行值班,要按时到岗,不准擅离职守,如遇特殊情况,需经带班领导同意后方可调换班。

三、值班时限。法定节假日全天24小时,分别为白班(早8时至晚20时)和夜班(晚20时至次日早8时)。

四、值班人员职责。负责接转电话,接待群众,工作联络,安全检查,清洁卫生,作好值班记录备查,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值班人员严禁酗酒、赌博或进行其他不健康的活动。

五、到岗及脱岗处理。因无故不到岗或擅自脱岗等原因,造成不良影响及事故的,按工作职责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值班人员。带班领导由委内班子成员轮流带班;值班工作人员为委内各室、组在家的全体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女同志主要负责白班,男同志主要负责夜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

七、值班要求: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切实加强工作责任心,做到认真接转电话,并做好记录,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妥善处理有关事务,作好值班记录。如遇紧急、重要事务,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报告,不得延误和擅自处理。值班人员要按时间交接班,交班人员要把未处理完毕事项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值班人员不得酒后值班或在值班期间饮酒,要爱护管理好值班室的各项设备,要注意防火和电器安全,保持值班室卫生清洁,严禁在值班室内吸烟,值班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值班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