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中区纪委监委传达落实“十个禁止” 专项整治行动要求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18

9月18日,呼中区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全体会议,学习传达大纪办发【2020】7号《关于在全区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十个禁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崔保林主持会议并提出具体要求。

崔保林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扎实有效地贯彻执行好《黑龙江省纪检监察干部对外交往行为规范》,按照学习贯彻、开展自查、总结提高三个环节的任务和时限要求,通过对照省纪委监委“十个严禁”,全面梳理检视问题,对个人存在的问题要主动向组织做出书面说明,并及时整改和纠正惩治,认真抓好专项整治行动。要将遵守“十个严禁”作为一项基本准则,把查办案件、巡察、监督检查、明察暗访、走访调研等工作开展前签订“十个禁止”承诺书,作为硬性要求严格执行,自觉接受监督,树起自律标杆,从严从实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用实际行动履行好纪检监察职责,为林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会上,由区纪委监委党支部书记唐云财领读,全体党员干部跟读,开展了一次集体宣读“十个禁止”活动。

“打铁的人必是铁打的人,‘十个禁止’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对外交往行为‘约法三章’, 划出‘硬杠杠’,戴上‘紧箍咒’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行为,加强自我约束。”区纪委监委参会人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