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艳英同志简介

来源:加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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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卢艳英同志分管办公室(综合保障中心)、党风政风监督室。

2002.07—2003.12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妇联副主席(副科级)

2003.12—2004.04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卫东街道党委副书记兼纪检书记

2004.04—2005.07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精神文明办副主任

2005.07—2010.03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兼精神文明办主任(正科级)

2010.03—2016.12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红旗街道(社区党工委书记、主任第一武装部长

2016.12—2019.01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红旗街道(社区)正科级干部

2019.01—2020.04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委巡察组组长

2020.042020.06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纪委常委

2020.06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