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关于受理诬告陷害行为问题的公告

2023-04-28 加区纪委监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激励党员和公职人员担当作为,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加区纪委监委、加区公安局决定在全区开展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支持和鼓励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提供诬告陷害问题线索,弘扬向上向善新风正气。具体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专项治理内容

本次专项治理所称诬告陷害是指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反映问题,意图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的行为。包括出于个人政治目的捏造事实,陷害、抹黑、诋毁他人的;因为不合理诉求没有得到满足,为了一己之私造谣中伤他人的;由于个人恩怨、嫉妒心理无中生有,散布谣言和不实消息发泄私愤的等。

三、举报受理范围

重点受理以下诬告陷害行为:

(一)严重干扰换届选举、干部选拔任用的; 

(二)严重干扰巡视巡察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

(三)意图引起上级机关重视,检举、控告时连带诬告被举报人所在单位(地区)领导的;

(四)经调查已有明确结论,仍反复举报,继续实施诬告陷害;

(五)强迫、唆使他人实施诬告陷害的;

(六)党员和公职人员为达到自身目的,实施诬告陷害的;

(七)其他应当重点查处的诬告陷害行为。

四、反映渠道和方式

加区纪委监委、加区公安局支持鼓励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提供诬告陷害问题线索,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欢迎社会各界对诬告陷害行为相关问题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映:

向加区纪委监委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2388、0457-6112105

网络举报:

heilongjiang.12388.gov.cn/daxinganlingdiqu/jgdqq/

来信地址: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朝阳路137号加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收

来访地址: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朝阳路137号加区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室收

向加区公安局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2389、0457-2124475

电子邮箱:15689860403@163.com

来信地址: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景观大道加区公安局法制科429收



中共加格达奇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加格达奇区监察委员会        
加格达奇区公安局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