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

2020-12-26

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

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单位: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做好“两节”期间纠治“四风”工作,按照纪委监委《关于严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治站位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地、市纪委监委关于“两节”期间纠治“四风”的工作要求,把盯紧盯牢“两节”期间“四风”问题纳入日程安排,紧密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措施,早敲常敲“警钟”,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喜气祥和的节日氛围。

    二、强化警示提醒。单位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认真学习市纪委“漠河清风”公众平台曝光的全国典型案例,带头防治、自觉抵制、主动整治,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杜绝侥幸心理,守住行为底线。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带头转作风、纠“四风”,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要及时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开展警示廉政约谈,决不允许春节期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切实形成以上率下的良好态势。

三、严格执行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执行“十个严禁”:严禁违规收送礼品、会员卡、有价证券、微信红包及其他形式的礼金、购物卡等;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利用公款购买烟花爆竹、烟酒等年货礼品;严禁违规公款购买、收送名贵特产或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公款吃喝,餐饮浪费;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外出旅游、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严禁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出行费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铺张浪费、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公务接待或利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四、抓好疫情防控。坚持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毫不放松抓好防 范工作,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防控要求做好“规定动作”,减少“两节”期间聚会、聚餐和人员流动,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防疫检查和督导,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全员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勤通风等良好习惯。

    五、开展监督检查。市纪委监委将拓宽监督渠道,发挥“信、访、网、电、微”等举报平台作用,强化群众监督。并成立专门监督检查工作组,对“两节”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决不姑息;对工作失责失察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加大曝光力度,对顶风违纪,特别是“四风”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为便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及时受理投诉举报线索,市纪委监委开通如下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457--2887189;

来信地址:漠河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165399)

网络举报:

    https://heilongjiang.12388.gov.cn/daxinganlingdiqu/moheshi/

 

                  中共漠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