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市关于开展市镇换届监督举报工作的公告

2021-11-16 漠河市纪委监委

为严肃市镇换届工作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严守换届“十严禁”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市镇两级换届工作顺利开展,漠河市纪委监委、漠河市委组织部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镇两级换届纪律监督工作,现将受理监督举报内容和反映问题线索方式公告如下:

    一、监督举报内容

    1.严禁结党营私,对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2.严禁拉票贿选,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3.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4.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5.严禁个人说了算,对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6.严禁说情打招呼,对为他人推荐提名、提拔调整疏通关系的,违规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7.严禁违规用人,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8.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严禁弄虚作假,对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10.严禁干扰换届,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搅扰破坏换届的,严加防范、坚决打击;对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影响换届选举的,违规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资助或者培训的,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反映问题线索方式

    漠河市纪委监委受理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57-2887189

    来信地址:漠河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165399)

    网络举报:

https://heilongjiang.12388.gov.cn/daxinganlingdiqu/moheshi/

    中共漠河市委组织部受理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57-12380—3   

    手机短信:13089912380

    电子邮箱:mh12380@163.com

    来信地址:中共漠河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邮政编码:165399

    敬请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对换届工作进行监督,积极提供违反市镇换届纪律相关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将加大查处力度,严肃执纪问责,并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也将依法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