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信息】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召开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次集体学习(扩大)会议

来源: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2-01

  1月28日,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召开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次集体学习(扩大)会议,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地区“两会”精神。地委委员、地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娄成峰主持会议并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地企分开元年,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政治机关、专责机关,必须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

  会议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真学、系统学、全面学、带着问题学。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思想上的困惑、工作中的难点,加强研究思考,寻找对策答案。坚持学出真谛、学出自信、学出清醒。理论清醒是政治坚定的前提,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深刻内涵,坚守政治情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始终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坚持学到本质、学到情操、学到智慧。以“不求回报是本分、不求不恨是担当”的精神,坚持公平正义,讲血性,敢斗争,敢为民负责,敢同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作坚决斗争。坚持融会贯通、用于实践、指导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武器,使命光荣,必须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中,认真履行好“监督再监督”职能,不愧对兴安人民,以“三此”之心营造林区良好的政治生态。

  会上,地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结合实际做了专题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