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调查】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呼中林业局原副局长钟晓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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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黑龙江省监委征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自然资源部纪检监察组同意,由大兴安岭地区监委与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纪委联合查办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呼中林业局副局长钟晓玉严重违法问题。 

经查,钟晓玉指使他人签订虚假合同,出具虚假证明,与他人共同骗取国家补偿款,涉嫌贪污犯罪。

钟晓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原则和宗旨意识,以权谋私,其行为涉嫌贪污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经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纪委会议研究并报集团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钟晓玉开除党籍和开除处分。由大兴安岭地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钟晓玉简历

钟晓玉,男,汉族,1971年11月生,山东高密人,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东北林业大学森林工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1993.07—1997.01  大兴安岭地区新林林业局资源科验收员

1997.01—1999.11  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委组织部科员

1999.11—2000.11  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人事局科员

2000.11—2001.11  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局)宏图镇(场)党委副书记

2001.11—2004.01  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2004.01—2006.05  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经研室主任

2006.05—2009.03  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局)宏图镇(场)党委副书记、镇(场)长

2009.03—2009.12  大兴安岭地区新林林业局企管科科长

2009.12—2010.11  大兴安岭地区新林林业局经营管理科科长

2010.11—2011.03  大兴安岭地区新林林业局营林管理处主任

2011.03—2016.12  大兴安岭地区新林林业局营林管理处主任兼检查验收大队大队长

2016.12—2018.06  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局)塔尔根镇(场)党委副书记、镇(场)长

2018.06—2019.02  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局)塔尔根镇(场)党委书记

2019.02—2020.04  大兴安岭地区呼中林业局副局长

2020.04—2022.01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呼中林业局副局长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纪委、大兴安岭地区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