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整改责任边界不清、监督协同不足、整改落实浮于表面等问题,新林区建立“七方联动”整改责任体系,推动巡察整改从“单兵作战”转向“多方协同”,以全链条责任闭环保障整改落地见效。
新林区委牵头抓总,把巡察整改作为核心政治任务,通过区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高位统筹,每轮集中整改期结束后专题听取整改及成果运用汇报,从顶层设计上把牢整改方向,确保整改工作不偏向、不走样。
压实区级领导督导责任,建立分管、联系区领导督导机制,明确集中整改期至少1次听取联系单位整改进展、每年专题研究1次分管领域整改成果运用。十二届区委第八轮巡察中,6家被巡察单位的分管区领导全部完成整改督导,同步完善岗位调整时的整改任务交接制度,破解“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实现监督责任无缝接续。
抓实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划定5个硬性时间节点,要求收到反馈7日内开专题会、15日内出整改方案、1个月内开专题民主生活会、3个月报集中整改进展、6个月公开整改情况,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实行台账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全程可追溯、可核验。
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联合做实日常监督,通过列席整改会议、审核整改方案、随机抽查暗访等方式跟进督导,将整改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日常考察,本轮监督累计发现并纠治苗头性问题13个。各行业职能部门针对巡察移交的共性问题深挖制度根源,明确3个月内反馈建议办理情况,年初以来6家职能部门累计处置巡察建议22条,推动行业领域系统治理。
区委巡察机构履行统筹督促职责,细化全流程整改操作规范,2026年以来先后向6家区直单位制发巡察建议书6份,联合多部门对第八轮6家被巡察单位开展实地核验,对照205个反馈问题、514条整改措施逐项“过筛子”,现场指出问题60余条,督促建立长效机制40项,切实严把整改质量关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