锤炼“四心”建设高素质专业化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来源:呼玛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5-29


锤炼“四心”建设高素质专业化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县委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理主任  杜冠清

2020年5月29日

 

    按照专题警示教育的要求,我以《锤炼“四心”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题,讲一堂党课,与大家一同学习、共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形势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一系列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忠诚干净担当”、“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成为立场坚定、意志坚强、行动坚决的表率”、“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等要求,坚持不懈锻炼队伍,持之以恒深化改革,监督执纪执法能力不断增强。实事求是而言我们的工作与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要求还有差距,这就需要我们着力打造有忠诚荣誉之心、求知若渴之心、不求回报之心、遵规守纪之心的“四心”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以忠诚荣誉之心,锤炼过硬党性

“忠孝节义”,在中华民族的传统规范中,忠诚是百德之首,自古以来就是人立足之本,生存之道,成功之路。作为共产党员,对党忠诚是共产党人必须具备的最核心的政治操守。对于纪检监察干部而言,忠诚更是灵魂,是纪检监察工作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生命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党的领导,这是当代中国最为显著的国情,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不断取得新胜利的根本所在。对党员干部而言,对党忠诚是首要的政治品质,纪检监察干部是特殊岗位上的党员干部,在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担负着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能不能做到对党绝对忠诚,至关重要。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在对党忠诚上更要“虔诚而执著,至信而深厚”,做对党忠诚表率。从政治方向上把好“忠诚”之舵,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对党忠诚”具体化,体现到一言一行上,从政治立场、政治担当、政治自律等方面严格把关从理想信念上筑牢“忠诚”之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锤炼党性修养,增强政治定力,让对党绝对忠诚成为永不褪色的名片;从管理监督上确保履行“忠诚”之责,健全内控机制、加强机关党建、从严抓好自身监督,在履职尽责中通过行动践行忠诚,在干事创业中通过实绩践行忠诚。

    荣誉是通过组织手段对做出贡献的群体和个人的一种奖励形式。对于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来讲,荣誉是组织和人民给的,是纪检监察这个事业给的,是历史机缘给的,更是我们践行初心使命的动力。我们既要勇于争取荣誉,又要理性平和看待荣誉,不能被荣誉带来的压力压垮,也不能因获得荣誉而狂妄自大,防止滑入和陷入追名逐利的泥潭,做到无论最终有没有获得荣誉,比学赶超的斗志永不动摇,奋勇争先的决心永不懈怠,勇创一流的标准永不停滞。唯此,才能不断实现能力素质新提升、工作岗位新作为、个人成长新进步。要把个人价值定位在服务于党和人民的纪检监察事业上,时刻牢记权力和荣誉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把忠诚于党同忠诚于人民有机统一起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的执政理念,着眼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做到安全办案、文明执纪。严格落实地委出台的容错纠错免减责实施办法,保护想事干事的干部创业积极性,给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形成正向激励导向。

    二、以求知若渴之心,锤炼过硬本领

    “学者非必为仕,而仕者必为学”,干部是干事的,干事就要有多方面的能力、本事、历练。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壮大了,监督范围扩大了、权限丰富了,职责更加繁重了。新时代,称职的纪检监察干部,不但要有干好一番事业的良好愿景,更要有争创一流业绩的过硬本事。履行好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神圣使命,必须练好内功,提高素质,强化本领。需要纪检干部保持求知若渴的进取之心,不满足于现状,不止步于当前,坚持缺什么就补什么的原则,什么落后就提高什么,什么不足就充实什么,在思想理论、业务素质和工作作风上,以更高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实现自我完善、自我提升、自我超越,从而进一步推进个人素质专业化、办案程序规范化和工作开展科学化,提高工作的能力、效率和水平。

我们要在不断学习中提高本领。只有加强学习,才能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和主动性,避免陷入少知而迷、不知而盲、无知而乱的困境。要始终把学习作为立身之本,勤于学习、善于学习,既向书本学,更向实践学,既学习常规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又学习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以学习补齐知识短板,克服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知识落后的问题。要在实践锤炼中提高本领。实践是最好的课堂,锤炼是成长最快的方式。要勇于到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的一线,到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到环境整治、脱贫攻坚等急难险重任务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不断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的能力。要不断锤炼驾驭全局的能力,不断开阔视野、学思践悟,了解外情、吃透上情、掌握下情,把方向、抓重点、善统筹,做到走上步、看下步;要锤炼执行有力的能力,接受任务不讲客观,执行任务不找借口,完成任务不打折扣。

    三、以不求回报之心,锤炼担当精神

 不求回报说的是一种奉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说过:“我们共产党人讲奉献,就要有一颗为党为人民矢志奋斗的心,有了这颗心,就会‘痛并快乐着’,再怎么艰苦也是美的、再怎么付出也是甜的,就不会患得患失。这才是符合党和人民要求的大奉献。” 奉献精神是党员自我发展的动力源泉,是党为人民服务的执政根基。党员干部的担当作为,要有无私的奉献精神。面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需要每个党员干部甘于牺牲自己、奉献人民,需要党员干部敢于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换来群众的幸福指数。我们党之所以能成就今天的伟业,就是因为有无私奉献的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自觉在党的领导下,埋头苦干实干,默默地用自己的汗水和才智服务人民、回报时代。

 通过这次专题警示教育,从反面典型案例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一些党员干部之所心走上犯罪道路,是忘记了自己的初心和使命,宗旨意识淡化,做事求回报,甚至不做事也求回报,最终丧失了信仰,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当作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更是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与担当。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维护党的纪律,维护党的规矩、反腐倡廉的重大使命,这就决定了我们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更要切实铸牢不求回报之心,志存高远乐于奉献,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细致的工作方式服务于党的反腐肃纪意图实现。一方面,纪检监察干部要不争名、不揽功,发扬吃苦耐劳精神。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自己、对待他人,以平静之心处事,以平常之心为人,戒骄躁、戒贪欲、正确对待名利,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另一方面,纪检监察干部更要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勇于斗争,以迎难而上的勇气,在矛盾和问题面前敢抓敢管、敢于碰硬;面对重大原则问题立场坚定、旗帜鲜明;面对改革发展问题迎难而上、攻坚克难;面对急难险重任务豁得出来、顶得上去;面对各种歪风邪气要敢于较真、敢抓敢管。始终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艰苦奋斗、严实深细的优良作风,沉下心来,认真工作,勇于奉献,围绕大局搞服务、谋良策、抓落实、出成果,服务于林区改革、县域发展再者,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为民情怀。为民情怀是我们执纪执法的基础和前提,是我们工作的内在和初衷。习近平总书记深情地说:“我最关注的工作之一就是贫困人口脱贫,他们的生活存在困难,我感到揪心;他们生活每好一点,我都感到高兴;让几千万农村贫困人口生活好起来,是我心中的牵挂。”地纪委书记娄成峰同志也始终牵挂着贫困群众。2018年6月30日,娄书记到北疆乡铁山村村民公茂台家中走访,了解到公茂台一家在住房、取低保金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困难。走访过后,百忙中的娄书记多次询问公茂台一家的生产生活情况,帮助公茂台解决实际困难。我们单位的同志绝大多数都是党员,大部分都是科级干部,要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在聚焦主责主业的同时,坚决不能忘记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增强政治担当,要用满腔热忱去倾听人民呼声,要始终把关注和帮助困难群众作为自身义不容辞的责任。年初,我们为帮扶的残疾人困难户徐某谋划了微商创业,为其选定了创业项目,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自发购买其销售的产品,变“输血”为“造血”,真正激发了困难群众的内生动力,向社会传递了“不等不靠、自强不息”的正能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以遵规守纪之心,锤炼廉洁意识

 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是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准则,党员干部要做到做好担当作为,就必须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只有自己行得正坐得端,才有底气去做别人的工作。如果自身存在问题,就会前怕狼后怕虎、畏首畏尾,不敢去硬碰硬,不敢去较真。党员干部要敢担当有作为,就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不为人情所扰;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做事,做到取信于民。

近年来我区查办纪检监察干部李忠泽、程秀伟、徐世维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干部干的是“打铁”的活儿,如果自身不过硬,又怎么能去监督别人;如果自身不廉洁,又哪里来监督别人的底气。个别纪检干部没有守好廉洁的底线,透支了纪检机关的信用,既是警醒,也是沉痛的教训。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然的免疫力,要时常用照别人的手电筒照照自己,真正做到“吾日三省吾身”,在查别人的时候,反观自己有同样的问题,即使自己干净,也要问问我们的家人、身边的工作人员是否清白干净,纪检干部永远都不能有侥幸心理,要知道当你用一双眼睛在监督别人的时候,又有多少双眼睛在监督和注视这你,只要有一点不干净,你玷污的不仅仅是你个人的人格和职责,更是亵渎了组织的信任和纪检监察系统的权威。

    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比一般党员干部的更加严格自己,以廉洁自律为立身之本和干事创业的保证,让党规党纪成为拒腐防变的“护身符”、廉洁奉公的“紧箍咒”,以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对待自己,率先垂范,做遵规守纪的表率。要始终敬畏手中的权力,公正用权,谨慎用权、依法用权,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工作,才能做到执纪为公,执纪为民。要时刻不忘自身修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为名利所困,不为物欲所惑,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做优良作风的示范者;不忘初心、志存高远,做党的纪律的维护者。要不断强化自我监督,高度重视“灯下黑”这个问题,纪检监察干部务必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形成健全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都要心存敬畏和戒惧,严格遵纪守法,恪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