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反馈】区委第一巡察组 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加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8-07

2021年1月27日下午,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加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李海龙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反馈李海龙主持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作表态发言。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评价

总体感到,党的十九大以来,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努力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促进了城市精细化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但由于历史和现实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区执法局在“三个聚焦”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二、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力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政治理论学习存在形式化、表面化现象,集中学习范围只局限于巡护大队中队长以上党员,忽视其他党员的学习教育。学习内容安排没有结合单位工作和人员文化层次等实际情况,没有真正做到学用结合,入脑入心,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不足。

二是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抓得不实。意识形态的学习宣传上还存在不深入的情况经谈话了解,有的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模糊或者不了解,没有领悟意识形态工作的内涵及应注意防范的意识形态风险。领导干部意识形态“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缺少安排部署和监管,工作述职未剖析意识形态履职尽责情况。

三是贯彻民主决策议事制度不彻底。对民主集中制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缺乏全面认识和正确把握,集体领导观念不强,决策议事规则不健全,欠缺强有力的监督保障制度。2017年以来,单位重大事项无集体研究记录,只是在中层以上干部层面实行周例会制度。

(二)履行工作职责尚有差距

一是城市精细化管理仍有不足。城市“牛皮癣”顽疾依然存在。商贩占道经营等不合理占用公共空间行为仍未根除,城区主要商业街附近以及中小学校园周边仍存在商贩占道经营的情况。商户门前私自放置挡车桩问题清理不够,不方便群众停车、出行。

二是行政执法存在不规范现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随意性大,行政处罚案件案卷中均没有结案报告,重大案件讨论及结案中均没有对处罚裁量量化标准进行说明,存在廉政风险隐患。牌匾审批等行政许可行为规范化不够,在2018年实行一网通办后没有形成卷宗,“合法行政、合理行政”上仍有不足。

(三)党组织建设呈现虚化弱化倾向

一是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履行党建职责仍存差距,被动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安排部署,侧重于行政工作,没有定期对本单位的党建工作进行认真谋划,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较少,对党建的重视程度不够。

二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流于形式。支委会作用发挥不够,2019年、2020年仅是简单点题式的工作部署,缺少支委成员研究讨论过程,没有对全年党建工作进行细致的研究和谋划。2019年党员大会只记录了4次理论学习内容,2020年未记录支部换届等事项。

三是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不足。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落实不够有力。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无法体现测评结果。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仅有领导干部与党员的谈话。

三、意见建议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科学安排学习内容,把中央、省委、地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要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学深悟透,真正使学习入脑入心。要切实肩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采取多种措施,抓好党员干部意识形态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积极发挥意识形态的政治引领作用。要担起“一岗双责”责任,对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做好安排部署,履行监管责任。要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和民主决策制度,对涉及重大事项要集体讨论研究决定,规范会议记录。

(二)提高履行工作职责能力,着力补齐工作短板。作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要全面履行工作职能,做好行业监督和执法工作,主动适应体制调整,及时破解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突出思想道德和执法业务教育,强化法治理念,规范行政执法和办案程序,推进阳光执法。要加强市容环境卫生、控违拆违、占道经营、门前五包、乱涂乱画等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整治力度,使各类违章行为得到控制,街面秩序得到明显改观,有效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加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引领作用。要重视党建工作,党组织书记要履行好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要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进一步巩固“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成果,将党员经常性教育抓在日常、融入日常。要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按规定开好党员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谈心谈话制度,扩大范围,提高频次,确保组织生活有实效。要加强党组织基础建设,组织支部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传达了书记专题会议精神,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要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李海龙在表态中表示,一是充分认识巡察对城管工作的重要推动作用。将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各执法中队及业务部门要认真研究落实反馈意见,切实把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各项工作的实际行动。二是切实加强巡察整改任务落实。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专题研究问题,主动“对号入座”,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建立台账销号制度,强化跟踪督办,建立长效机制。三是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等制度要求,切实按规定程序民主决策,依法依纪依规办事办案,全面开创加区城市管理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