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市纪委监委“四早”“四防”工作机制 让清明更“清明”

来源:漠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4-02

       清明节将至,为倡导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严防不正之风反弹回潮,漠河市纪委监委坚持一手抓防火防疫,一手抓纠治“四风”,通过加大宣教力度、下发提示提醒、开展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大清明节期间的监督检查力度,多措并举,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在严格遵守防疫工作相关规定的同时,自觉践行文明祭祀要求,确保清明更“清明”。

       早宣传,加大教育力度,防止思想松懈。清明节前,漠河市纪委监委通过下发通知、《廉话夜谈》推送、微信工作群提示等方式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清明节祭扫相关要求的宣传,重申“九严禁”,引导干部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采取居家追思、网上祭奠、远程祭祀等方式缅怀先人。同时要求各单位张贴文明祭扫、疫情防控和“清明节防火战役”相关要求和公告,防止全市党员干部出现思想松懈问题。

       早提醒,压实主体责任,防止厌战情绪。清明时节天冷风大,为防止工作人员在防火防疫工作中出现倦怠厌战情绪,漠河市纪委监委坚持早提醒、早教育、早预防,通过电子邮箱向全市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发送清明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示单,明确工作职责。同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指挥体系,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做好工作人员后勤服务工作,坚决打好安全“预防针”,防患于未“燃”。

       早监督,建立联动机制,防止出现盲区。在防火防疫工作中,市纪委监委与林业局纪委成立联合监督检查组,对全市各单位森林防火和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对祭扫场所的拜祭管理、防控人员值守、相关宣传告示张贴等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纪委监委还将专门成立1个专项监督检查组,对清明期间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早查处,强化执纪问责,防止“四风”反弹。漠河市纪委监委将认真履行监督保障执行,督促完善发展的工作职责,对清明节期间督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梳理汇总,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以最佳的精神面貌、最严的作风纪律,推动党员干部作风持续好转,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良好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