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风建设】地纪委监委:做深做实会商工作擦亮派驻“探头”当好监督“尖兵”

来源: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7-27

  地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党组会商工作重要部署,以“会商是手段、监督是本质”为定位,以“解决问题、实事求是”为原则,扎实开展专项会商工作,推动派驻纪检监察组把“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发挥出来,实现从“有形”到“有效”转变。

  强化思想认识,解决“不想商”问题。针对地县两级个别纪检监察组不重视会商、“零会商”问题,突出“三强化”加强政治引领。强化思想动员抓会商。地纪委监委召开常委会,专题学习关于加强和改进会商工作意见等相关文件,强调开展会商工作是上级纪委的明确要求,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贯通“四项监督”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全区政治生态根本好转的现实需要,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强化上下联动抓会商。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全区派驻机构会商工作推进会,对地本级及7个县市区派驻机构会商工作开展情况点名通报,地纪委常委分别就如何开展会商工作进行讲解。强化落实责任抓会商。实行会商工作完成情况日报制,地纪委主要领导坚持每天必看、亲自督办。对落实会商工作不积极、不按规定时限完成、走过场搞变通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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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树立靶向思维,解决“商什么”问题。会商工作没有开展起来,不是无事可商,而是监督工作没有做实。坚持“背对背”加强监督。全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检查86次,并向政治生态考核组“打听”考核反馈情况,收集信访、案管、巡察情况,以下看上询问干部反响情况,备足“粮草”,综合“会诊”。坚持“点对点”确定议题。除了完成省纪委确定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能力作风建设年、“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3项“规定动作”外,坚持实事求是,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与驻在部门党组书记研究会商议题。坚持“实打实”形成通报。能否让驻在部门重视会商,很关键在于通报质量。通报形成过程中,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不是泛指表面问题,而是从工作推进看政治态度,从服务对象反映看能力作风,从会议发言看同级监督,从群众反映看从严治党,真正把问题找准找实,切中“七寸”。

  把握关键环节,解决“如何商”问题。会商属于新生事物,虽有文件规范,但在实践中,需要抓重点、抓关键,防止出现不会商、商不好情况。注重把好会前材料关。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口联系监督检查室会前严格审定会商工作方案、驻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发言、派驻纪检监察组通报等相关材料,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坚决防止避重就轻、敷衍了事。注重把好前期整改关。上次会商整改情况怎么样,必须有声有果。各纪检监察组在召开会商会议时,首先听取前次会商讨论的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促驻在单位加快整改进度,坚决防止一商了之。注重把好研商质量关。会商效果怎么样,关键看研商。针对上级纪委对研商环节没有具体规定的实际情况,地纪委监委在严格规范程序的基础上,突出研商环节的自由度,明确要求驻在部门每名班子成员必须针对纪检监察组提出的问题,结合分管工作发表意见;纪检监察组根据通报和驻在部门自查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有不同意见再进行讨论,做到发言充分,有效保证会商质量。截至目前,地县两级43个纪检监察组与380家部门完成了专项会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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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现三个转变,解决“商质效”问题。会商开展怎么样,关键看效果。通过会商,能立行立改的问题马上整改,中长期整改问题已制定整改台账。实现思想认识由略有抵触变为很是欢迎。过去驻在部门对监督的理解,往往就是挑毛病、处分人,对纪检监察组敬而远之。通过会商,驻在部门感到纪检监察组不是来“挑刺儿”的,而是真心实意帮助驻在部门查找不足,因此对批评意见都能诚恳接受,加大了对纪检监察组的支持力度。驻在部门“一把手”认为“这样的会商,确实挺好。”实现日常监督由略显被动变为积极主动。会商工作是常态化机制,需要纪检监察组时刻张大眼睛、伸长耳朵,会商才有“粮草”,心才“不慌”。通过会商,各纪检监察组变得更加积极主动了。上半年,地本级派驻机构主动约谈数、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数、问题线索处置数均大幅提升,纪检监察组全部突破“零办案”。实现监督合力由单打独斗变为攥指成拳。通过会商,驻在部门与纪检监察组在推进整改落实上同频共振,一些制约发展、干部反映多意见大的问题已经得到初步解决。各驻在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抓好整改,取得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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