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地纪委监委开展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

来源: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4-21

  “我们将利用一周的时间,对各基层纪委监委第一季度审结的96件案件进行评查,重点对程序、手续、定性、纪法条规适用、文书制作、执行等方面存在的共性、个性问题进行评查,并对出现的问题逐项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地纪委监委案件评查组在研究如何开展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时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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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根据中央纪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意见》及2023年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重点工作要求,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行周密部署,要求各基层纪委监委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自查,建立案件质量自查台账。

  据了解,地纪委监委评查组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坚持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整改的工作思路,对各基层纪委监委第一季度全部审结的案件开展全方位评查,依据评查和整改落实情况适时进行通报。还与各基层纪委监委审理工作人员进行现场交流,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抓好案件质量评查的重要意义,督促他们要认真履职尽责,提高办案质效,严守案件质量“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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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将以案件质量评查为契机,查漏补缺,举一反三,不断提高专业能力,持续保障和提升案件质量。”一名基层纪委监委审理工作人员表示。

  地纪委监委评查组还采取以干代训、交叉互评等方式,从基层纪委监委抽调两名审理工作人员共同参加评查工作,进一步锻炼和提升基层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今后,地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将继续探索深入开展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工作,做实做细日常评查,定期开展全面评查,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评查,以查促改,以改促治,切实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长效作用。”地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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