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内制度】松岭区纪委监委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来源:松岭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1-19

为使委内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防止公车私用等问题,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委内所有车辆、车库钥匙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出车前,凭借用车审批单领取钥匙,收车后第一时间上交钥匙。

二、车辆用油管理由办公室负责,车辆加油需向办公室申领油票,办公室负责人员做好记录,并定期核对里程数及用油量。

三、车辆要时刻保持外观内饰整洁干净和良好状态,由办公室负责车辆的清洗、保养和日常维护等工作。

四、车辆需要维修时,驾驶人员要向办公室负责人提出维修项目,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然后报书记批准后,到指定地方按指定项目进行修理。

五、室办、派驻组、巡察办、巡察组因公需要用车的,应事前向办公室申请派车并填写《用车审批单》,注明申请部门、用车事由、用车时间、目的地等信息,经书记签字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派车,不按规定申请者,办公室有权拒绝派车

六、车辆出车期间需临时改变计划或增加派车任务的,须打电话至办公室备案,事后补签《用车审批单》,交办公室存档。

七、办公室根据各部门工作的轻重缓急、请派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合理调配车辆使用,应遵循先远后近,先外地后内的原则。

八、驾驶人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驾驶人员负责。

九、车辆使用人不得向驾驶人员提出违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的要求,否则驾驶人员有权拒绝

十、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章,按照规定时间和目的地行驶,驾驶车辆要做到安全礼让,服从交警民警的指挥检查,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十一、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上班期间坚守岗位,服从领导,服从分配,如有事须事先向办公室报备,同时通讯设备要随时保持畅通(含节假日期间)。

  十二、一律不准将机关公务车辆私自开回家,必须要在指定地点停放。因公外出时,在吃饭休息时间,应将车辆停放在就近的单位。

  十三、严禁公车私用,对于违反公务用车纪律和本制度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未经批准擅自使用车辆的;

  (二)以虚假理由使用车辆的;

  (三)擅自变更、增加车辆行驶目的地,捎办其他事项的;

(四)违规使用车辆办理个人事项的;

(五)打探领导形成安排或泄露行程,散布车上人员交谈内容。

(六)其他违反制度规定的情形。

   十四、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各室办、派驻组、巡察办、巡察组全体工作人员要服从办公室派遣车辆的安排。

  十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