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讲堂】新林区纪委监委举办第四期纪检监察干部 “业务讲堂”

来源:新林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5-26

“针对职务犯罪案件,传统刑诉程序中的‘侦查’程序被监察委员会‘调查’程序取代……监察委员会调查处置职务犯罪案件的最终落脚点仍然是进入刑事诉讼程序。”讲堂上,授课人运用旁征博引的方式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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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2日,新林区纪委监委举办第四期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讲堂”,从新林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岗位转隶到区纪委监委任职的林春玲同志以《关于贪污罪的理论学习和案例分析》为题作专题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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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课人结合自身多年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经验,以刑事诉讼程序入手,通过理论阐释打击贪污贿赂犯罪的意义、贪污罪的概念、犯罪的构成要件、处罚规定及贪污犯罪的司法解释,并以本人参与查办的两起贪污案为例,重点分析了案件证据把握标准和如何实现完整的证据锁链。整个讲座集理论性、实践性于一体,对纪法街接、执纪执法贯通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进一步提高了纪检监察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能力。

  “这堂课以身边的真实案例为我们详细讲解了如何把业务知识运用到实际办案中,收获颇多,为我以后的工作‘充电蓄能’……”一名青年纪检监察干部在课堂结束后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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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表示,此次讲座内容丰富、实用,理论知识和身边案例有机结合,为纪检监察干部对职务犯罪性质认定、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把握和如何认定受贿数额提供了很好的指导作用,课后将仔细消化、认真领悟,牢牢把握法治这条主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贯穿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追责问责等各方面和全过程。

  举办“业务讲堂”是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法律素养和运用党规党纪能力的重要举措,新林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区纪委监委将以 ‘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突出实战、实用、实效为导向,着力搭建纪检监察业务学习交流平台,通过业务讲堂强弱项、补短板,将学习成果用于指导工作实践,在实践中消化理论知识,增长工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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