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公报】清风劲吹扬正气 清廉兴安谱新篇——2021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来源: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2-22

使命担当,铸就出彩事业;忠诚赤胆,回应时代呼唤。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

回眸2021年,行贿受贿一起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推进、“学生餐”“养老保险”“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有行有果,“室组地”办案工作机制全面推行,与林业纪委深度融合……一个个“关键词”跃入眼帘,见证着八万里兴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坚实足迹。

过去的一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坚持从服务保障林区发展大局出发,从统筹谋划“五化”一体联动入手,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锲而不舍纠治“四风”,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坚定稳妥、扎实有效,在高质量发展中取得新成绩。

胸怀国之大者 政治监督精准有效

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

地纪委监委坚持把政治监督挺在前面,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真管真严,地纪委监委一系列举措接连落地——

从严管党治党。协助地委制定《大兴安岭地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目前整改完成反馈问题51项,立案1件7人,下发纪检监察建议1个。

严肃换届纪律。严把廉洁意见回复关,提出暂缓使用建议21人。

优化营商环境。开展跟踪监督发现窗口工作人员态度蛮横等问题47个,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6人,处分11人。将地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原局长董义进行留置。
聚焦深度融合。与林业纪委联合成立15个督查组,深入一线开展防火、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等,共发现问题255个,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提供保障。

勇于担当作为。深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塔河县一起挪用资金垫付水毁公路维修款项行为容错免责,为14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干部澄清正名。

忠诚履职尽责 办案质效稳中有升

2021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办案力度不减、办案尺度不松、办案效果不降。

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地纪委监委查处了呼玛县政协原副主席孙虓行贿案件,孙虓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还协同省纪委监委规劝2名省管干部自首。在强力震慑下,有12名县处级以上干部主动投案。

全区共受理信访举报1535件(次),立案357件,占监察对象总数的1.41%,同比上升0.13%。结案36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6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22人。处分县处级干部26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310人。留置20人。

在形成严厉震慑的同时,着力抓好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后半篇文章”。

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充分发挥“身边人”“身边事”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通过制发典型案例通报、传阅《地管干部<忏悔录>读本》、组织旁听庭审、拍摄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以及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等方式,警示教育党员干部近5万人次,努力把处分决定“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全面提升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聚焦重点领域 专项整治有行有果

2021年,地纪委监委聚焦突出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钉钉子精神扫除作风之垢,荡涤“四风”之弊,推动党风政风社风持续向好。

制发了《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2021年专项整治计划》和《2021年度专项整治(监督)进展情况汇总表》,明确了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定期对专项整治进展情况进行督办。

积极开展供销合作社系统、粮食系统、旅游行业、养老保险、中小学“学生餐”以及低保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挖民生领域腐败线索。

供销合作社系统专项整治发现问题15个;“学生餐”专项整治工作,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9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粮食系统及企业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问题45个;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发现问题33个,处理66人;协同式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接收问题线索107件,处分80人;城乡低保政策不落实问题专项整治动态调整退出低保1319户2007人。

在开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问题专项整治中,严肃查处地区社保局原局长李文贪污公款、滥用职权案件,将18名涉嫌诈骗的非公职人员问题线索移交公安机关。

心系一方百姓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民之所怨、我必问之。

地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多次带队深入最偏远村屯,走进最贫困人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49件,处分51人。

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了三卡乡村民反映办理营业执照难、北疆乡个别基层干部群众意识淡薄、加区东岭住宅门斗开裂等问题11个。

采取“一对一”帮扶形式,组织党员深入加区乡村和社区开展志愿服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21件。

群众投诉在哪里,整治行动就延伸到哪里。只要关乎群众的利益,无论事大事小,坚决寸步不让。

推动解决了松岭区古源镇居民吃水难、北极村跑马场农村机电井供电工程无法办理用电、加区自来水公司水质色度发黄及频繁停水等问题。重点打击特权思想、特权行为,查处了新林区区委原书记调研违规饮酒造成不良后果问题,对6起公职人员酒驾问题集中通报。

2021年,全区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29件,处分29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90件,处分94人。

聚焦自身建设 从严打造最北铁军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承担着庄严神圣的使命。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约束,以“六讲六有”为标尺,努力锻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2021年,地纪委监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创建“打造五个标杆·推动五化建设”机关党建品牌,确定机关党委和支部以党建引领中心工作的“党建+书记”“一号工程”10个。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十二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学习《监察法》《纪委工作条例》等纪法为重点,分级分批压茬开展全员培训。举办“兴安清风学堂”11期,有针对性地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实操水平,学习经验被中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

在强化履职能力建设的同时,加强县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指导督导、“室组地”联合办案工作、探索建立与林业集团纪委工作衔接机制等11项改革任务。

建章立制,久久为功。制发《地区纪委监委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出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等5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坚持刀刃向内,持续整治“灯下黑”,受理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8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1件,处置问题线索数量同比增长6.3%。

风好正是扬帆时,不待扬鞭自奋蹄。

全区纪委监委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地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紧扣目标任务,以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的精神状态抓好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十二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踏上新征程,奋进新时代,最北纪检监察人将继续担当作为、勇毅前行,为奋力谱写美丽兴安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纪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