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春玲

来源:新林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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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委委员林春玲同志:负责执纪监督工作。 

  林春玲,女,汉族,1965年12月生,山东临沂人,1983年10月参加工作,200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专业毕业。

  现任新林区纪委监委监委委员。

  1983.10—1986.10  新林林业局新林林场知青

  1986.10—1987.05  北京市昌平县燕岭饭店服务员

  1987.05—1988.05  新林林业局新林林场房产队知青

  1988.05—1991.06  图强林业局常青林场团总支书记

  (其间:1989.09—1992.07  黑龙江省委党校经管专业大专函授学习)

  1991.06—2002.04  新林区人民检察院科员

  (其间:1997.03—2000.01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专业大学函授学习)

  2002.04—2006.03  新林区检察院起诉科科长、副科级检查员

  2006.03—2007.05  新林区检察院起诉科科长、正科级检察员

  2007.05—2012.09  新林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正科级检察员

  2012.09—2017.12   新林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正科级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2017.12--  新林区纪委监委监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