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关于四起“私车公养”问题的通报和 “五一”“端午”期间有关纪律要求

来源: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4-29

各县(市)、区委,地直各单位:

  近期,地纪委监委紧盯“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新表现,集中开展了“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整治,突出运用“大数据筛查”新举措,发现了一批“私车公养”问题,现将其中已经查结的4起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并就“五一”“端午”两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予以重申。

  一、地区畜牧总站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邓亮亮“私车公养”问题。2020年9月至12月,邓亮亮先后5次使用本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卡为本人及他人私车加油。邓亮亮身为党员干部,违规利用分管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职权,以办“公事”为由为私车加油,深知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却明知故犯。2021年1月,邓亮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地区自然资源局司机王敬伟编造公务用车理由为私车加油问题。2020年10月,王敬伟持有并使用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卡为其借用的私人车辆加油,编造公务用车理由将加油小票上交单位。2020年12月,王敬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地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司机刘首印骗取公务用车加油卡为私车加油问题。2020年10月,刘首印借用他人越野车陪同朋友游玩,期间以为公车加油的名义使用本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卡为该车加油。2021年2月,刘首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地区交通局党组对地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分管负责人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理。

  四、加漠公路养护事业中心养护生产外业员屈畅借公车加油之机为私车“揩油”问题。2020年10月,屈畅先后2次在为公车加油时,分别窜枪给已经提前到加油站准备好的其本人及朋友车辆加油。2021年1月,由其单位给予屈畅记过处分,地区交通局党组对加漠公路养护事业中心分管负责人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理。

  以上4个问题是典型的“四风”隐形变异新表现,更是群众深恶痛绝的小微腐败问题。这些违纪行为藐视了持而不息纠治“四风”的决心和能力,挑战了政府机关的公共事务管理制度,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单位在公共事务管理上的漏洞,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进一步加以解决。

  “五一”“端午”两节将至,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严抓严管、守土尽责。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头改进工作作风,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执行“八个严禁”:严禁收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公款吃喝、餐饮浪费;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严禁借节日之机拉票贿选、干扰换届选举;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的各项规定要求、耍特权、搞特殊。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要以“五化三法”为切入点着力点,畅通信访、监督举报渠道,充分运用大数据、新媒体等科技手段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作用,针对发现的问题优先办理;要围绕“关键少数”、关键环节、关键部门,通过明察暗访、交叉互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挖隐形变异问题;要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查处,对存在党的作风建设松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等问题严查快处;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为持续推动全区政治生态全面提升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地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57-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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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兴安岭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监察委员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