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调查】加格达奇区公安局曙光派出所负责人赵峰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7-14

微信图片_20220629181541.png

加格达奇区公安局曙光派出所负责人、一级警长赵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赵峰简历

赵峰,男,汉族,1973年5月生,黑龙江大兴安岭人,1988年4月参加工作,200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函授学院黑龙江分院法律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

1988.04-1989.11 加格达奇区人民政府劳动服务公司职工

1989.11-1990.04 加格达奇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职工

1990.04-1995.08 加格达奇区公安局消防二中队职工

1995.08-1999.08 加格达奇区公安局科员(其间:1997.09-1999.07哈尔滨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财会电算化专业大专函授学习)

1999.08-2001.06 加格达奇区公安局看守所科员

2001.06-2007.08 加格达奇区公安局东山派出所民警(其间:2002.08-2004.12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黑龙江分院法律专业本科函授学习)

2007.08-2009.10 加格达奇区公安局曙光派出所副所长

2009.10-2018.09 加格达奇区公安局长虹派出所教导员

2018.09-2019.01 加格达奇区公安局白桦派出所负责人、三级警长

2019.01-2020.06 加格达奇区公安局白桦派出所负责人、二级警长

2020.06-2021.03 加格达奇区公安局曙光派出所负责人、二级警长

2021.03至今 加格达奇区公安局曙光派出所负责人、一级警长


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原文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