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区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典型案例

来源:加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1-17

加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道路卫生监查员付某伟疫情防控期间聚餐案。

2020年2月16日2时30分许,付某伟4名非公职人员在加区曙光街道春城路鲜源啤酒行聚集、聚餐。2月18日,区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此问题线索,经初步核实,将此线索移交给加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处理。2月18日,加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给予付某伟警告处分。

 

原加区加北中心校书记、校长孙某英2015年11月至今借调到加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违规开具虚假证明案。

2020年2月18日,孙某英在加区疫情防控实行交通管制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社会人员华某开具了华某是加区关工委办公室干事的虚假证明,致使华某在2月18日至20日期间,多次使用此虚假证明驾驶私家车辆上路行驶,被区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2020年2月23日区纪委监委给予孙某英政务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