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加格达奇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9-2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进一步督促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严守纪律、改进作风。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区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夜巡中队巡护员王厚明公车私用问题。2022年2月至7月,王厚明负责城区内巡护工作,由于夜巡工作时间不固定且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王厚明每天驾驶本单位公务车辆上下班,且长期停放在其住所附近。2023年1月,王厚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区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光明中队巡护员韩惠公车私用问题。2022年6月2日,韩惠与同事驾驶本单位公务车辆到鑫源小区处理群众举报的违建问题。当日17时许,韩惠处理完公务后,为求次日工作方便,驾驶该车辆至西峰苑小区其岳父家中,并将该车辆停放于长虹养老中心南侧路边,直至次日凌晨4时许。2023年4月,韩惠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区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东山中队队长李秋明公车私用问题。2022年7月16日,李秋明与同事驾驶本单位公务车辆执行日常路面巡护工作。巡护工作结束后,当日9时许,李秋明借机驾驶该车辆处理私事,事后驾驶该车辆返回工作单位。2023年4月,李秋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孙琼违规套取公款为职工发放福利问题。2021年12月9日,孙琼指派单位工作人员以维修公车为由,在加区某汽车维修厂开具一张票面价值为4,063.00元的修车发票。2022年1月初,孙琼派人将该修车发票扣除税点后核销出3,700.00元,其中2,784.00元用于春节期间为本单位职工发放福利,剩余916.00元交由财务人员保管。2023年4月,孙琼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以上问题充分反映出个别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教育监督管理松懈,纪律执行松弛。个别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纪律观念不强,规矩意识淡薄,心无敬畏,行无规矩,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从中汲取教训、以案为鉴,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切实做到纪律严起来,压力传下去,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筑牢纪律防线。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强化纪律意识,时刻自警自省自重,自觉遵守纪律要求,守住行为底线。

节假日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节点,也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考点”。加区纪委监委将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持续强化正风肃纪,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对隐形变异问题,深挖细查,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重查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