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松岭区纪委监委提醒:清明期间牢记“八个严禁”

2022-04-01 松岭区纪委监委

2022年清明节将至,近期国内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做好疫情防控、文明祭祀、春季森林防火等工作,现对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出“八个严禁”纪律要求:

严禁组织或参与现场祭扫等群体性聚集活动;

严禁使用公款、公物、公车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旅游、探亲访友、宴请等活动;

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车辆、宴请、住宿、购物、旅游及其他事项;

严禁以祭扫名义收受礼品礼金、借机敛财;

严禁在城区、野外焚烧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

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严禁在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中脱岗、空岗、漏岗;

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部署节日期间疫情防控、森林防火、文明祭扫和作风建设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坚决杜绝“节日腐败”、抵制歪风陋习,积极营造崇廉尚俭、文明安全的节日氛围。

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带头遵守作风建设相关规定,模范遵守疫情防控和文明祭扫纪律规定,理性追思,文明祭扫,做到非必要不出区,时刻紧绷纪律规矩之弦,倡树文明节俭祭扫新风尚。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职尽责,强化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件一律公开曝光。

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和举报。 

区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57-3321190;

举报电子邮箱:slqjwxf@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松岭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松岭区小扬气镇学士街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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