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区纪委监委关于严明“五一”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公告

2023-04-26

2023年“五一”劳动节将至,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纪委监委现就有关纪律和要求公告如下:

1.严禁使用公款、公物、公车进行私人旅游、探亲访友、宴请等活动;

2.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车辆、宴请、住宿、购物、旅游、健身及其他事项,利用私人会所或内部食堂、“一桌餐”等隐秘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活动;

3.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4.严禁借节日之机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购物卡或以电子红包、快递物流邮寄等方式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5.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节日期间违反公车封存使用规定,违规借用下属单位车辆;

6.严禁节日期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7.严禁组织和参与黄、赌、毒等违纪违法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8.严禁违反春季防火规定,在室外违规吸烟、违规用火;

9.严禁在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中脱岗、空岗、漏岗。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重要节点,层层传导压力,对党员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教育引导全体党员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带头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一把手”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好“头雁效应”;其他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通过廉政谈话、制发提示等方式严明纪律要求,教育引导切实做到“个严禁”,确保令行禁止、不触底线。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把严的基调贯穿始终,持续深化监督检查,围绕重点场所、重点行业、重点环节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以实际行动形成正风肃纪有力震慑,切实推动作风建设化风成俗。

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和举报。 

区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57-3321190;

举报网站 :https://heilongjiang.12388.gov.cn/daxinganlingdiqu/songlingqu/

    来信来访地址:松岭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松岭区小扬气镇学士街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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