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使用公款或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组织参与各种聚餐、宴请,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或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搞隐蔽就餐聚会;
严禁使用公款安排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或巧立名目年底突击花钱;
严禁违规举办各类年会、团拜会、联谊会、庆典等活动;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严禁借节日之机以请客送礼等形式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行为;
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
严禁以年终考核、督导检查等名义对相关单位吃拿卡要,随意摊派任务。
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从小处规范,从细处严起,对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提前研究、提前部署、提前警示,加强廉政教育,做到早提醒、早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