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巡视巡察】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大兴安岭地区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4-20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4月19日下午,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大兴安岭地区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省委第七巡视组组长石岩梅主持召开与大兴安岭地委书记徐向国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省委领导关于巡视工作讲话精神,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石岩梅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视工作提出要求。徐向国主持会议并讲话。

  省委巡视组有关同志,大兴安岭地委、地区人大工委、地区行署、地区政协工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大兴安岭技师学院主要负责人、大兴安岭职业学院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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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纪委监委、地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地委巡察办主任和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地委、行署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其他在职副地级以上干部,县(市、区)委书记列席会议。
石岩梅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上来。大兴安岭地委和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接受巡视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深刻领会开展巡视的重大意义,清醒认识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准确把握本轮巡视的政治考量。要坚守政治巡视定位,做深做实做细以“四个落实”为重点的政治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检查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突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的监督;检查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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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岩梅指出,要坚持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共同完成好省委巡视任务。要强化政治责任,大兴安岭地委要强化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把接受巡视作为自觉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过程,激发共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内生动力。对巡视期间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应改未改的突出问题,以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个别典型问题,要按照规定立行立改,让干部群众切实感受到巡视带来的实际效果。要强化协作配合。巡视组将紧紧依靠被巡视地方党委开展工作,加强与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的沟通。大兴安岭地委要加强与巡视组的沟通联络,配合做好个别谈话、座谈调研、延伸了解等工作。及时制定信访应急预案,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纪委监委、组织部、审计局等职能部门要积极提供已有监督成果,形成监督合力。要强化纪律要求。大兴安岭地委要对妨碍、干扰巡视工作的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追究责任。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规定标准接待、保障巡视工作,厉行勤俭节约。要畅通信访渠道。大兴安岭地委要及时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和党内文件公布巡视工作任务、安排和巡视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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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向国表示,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省委对大兴安岭开展巡视的工作部署,把接受巡视作为一次深度查摆剖析的机会、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提高工作水平的机会,真正将思想统一到省委决策部署上来,自觉接受巡视、主动配合巡视,保质保量地完成好各项任务。要端正思想态度,诚恳接受省委巡视组的巡视监督,本着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介绍情况,决不能躲躲闪闪、含糊其辞,更不能弄虚作假、混淆视听,确保巡视组全面掌握我区各方面的情况,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要虚心接受、坦诚面对、认真整改。要主动支持配合,为巡视顺利开展提供必要保障,严格遵守纪律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确保巡视组在我区顺畅高效地开展好工作。

  省委巡视组将在大兴安岭地区工作80天左右。巡视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457-2129330;专门邮政信箱: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A023号。巡视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4月19日至30日,工作日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2点至5点;5月1日至7月2日,工作日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2点至5点30分。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2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及其成员,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技师学院、职业学院主要负责人,以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大兴安岭地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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