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整改】中共加格达奇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5-26

根据地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15日至7月15日,地委第三巡察组对加格达奇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了提级巡察。8月3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加区检察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组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问题导向,将整改问题与完善制度机制相结合,实行台账式、销号式管理。针对整改重难点问题,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松劲。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邵海锋履职尽责,坚决扛起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对地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诚恳接受、全部认领,建立清单,形成台账,任务到岗、责任到人,逐类逐项细化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截至2023年2月15日,巡察反馈的15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需长期坚持4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聚焦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地委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所列具体表现整改如下:一是院党组坚持把强化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以党史学习教育和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多次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最高检检察长张军检察工作报告等内容,真正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用理论推动工作,使学习成果及时转化推进工作的实际成效。二是根据《关于推进全面管党治警的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服务保障“六个龙江”》等文件精神,结合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职能,细化量化内容,形成落实台账,压紧压实部门和个人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实效。

2.关于履行检察职能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所列具体表现整改如下:一是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四号检察建议”、“八号检察建议”,对已提出的窨井盖松动的检察建议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对没有走访调研的企业实地走访调研、对接。二是深入学校和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行动。规定每年至少开展2次公益诉讼专项宣传,已举办公益诉讼和民事检察专项宣传1次,并将长期坚持。三是第二检察部对已下发的公益诉讼类检察建议整改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形成调查笔录,并对国有财产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案件线索认真开展摸排。四是整改期内办理民事审判违法行为监督案件量达到243件,支持起诉案件1件,做到法院采纳率100%。五是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发挥刑事检察监督职能,依法开展立案监督,已办理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监督3件和立案监督案件7件。

3.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所列具体表现整改如下:一是召开专题党组会议2次,将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从讲政治高度对巡察整改问题进行专题剖析,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开展,切实提高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学习、研讨制度。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议事日程,做到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优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格式,更新清单内容。四是建立健全红白喜事报备制度。五是优化警示教育学习方式。2022年10月21日开展警示教育大会,并制发加检发【2022】5号文件,对班子成员撰写“一岗双责”工作纪实提出明确要求。

4.关于2019年5月分院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所列具体表现整改如下:一是召开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如何构建党组书记主抓、党组成员分抓、各部门负责人各司其职的纵向体系,党组书记定期听取党风廉政的汇报,研究党风廉政中存在的问题和纠正措施。二是已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与干警实现思想碰撞,做到问责与关爱相济。三是政治部专职负责人已配备完毕。

5.关于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所列具体表现整改如下:一是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学习会议,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关于意识形态相关的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二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明确“五个纳入”,强化党组对意识形态领导,并规定班子成员述职内容必须涵盖意识形态内容。三是细化意识形态领导小组责任分工,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开展情况汇报,已向区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2022年度意识形态分析报告已上报。四是已建立网络意识形态排查小组,定期对网络意识形态内容进行监控、排查、研判,确保主体责任落实。

(二)聚焦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效方面

6.关于开展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所列具体表现整改如下:一是及时召开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初心使命,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立足找准问题、解决问题。二是严格工作标准,提升公文质量,提高了工作要求,力戒形式主义。三是已对巡察组提出的相关案件进行认真评查整改。四是建立健全领导责任体系和督导问责体系机制。五是加强法律法规及司法文件的学习,对已办案件全面排查梳理,对法律法规引用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及时纠正法律法规引用错误问题,并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7.关于资金资产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所列具体表现整改如下:一是通过培训学习,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明确财务规定,强化内控管理,加强报销审核,确保每一笔开支都符合财务规定。二是立即对反馈问题进行调查,立行立改,现借调人员已将核销的个人培训费归还。三是立即将涉及的办公桌椅进行固定资产升账,并进行固定资产排查,确保所有固定资产及时升账,杜绝国有资产流失隐患。四是对《加格达奇区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办法》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进行修改,确保制度完备。

(三)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8.关于对机关党建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所列具体表现整改如下: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持续开展对党忠诚教育,努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把党建和业务工作互融共促作为着力重点,将机关党建工作列入党组会议日程。党组书记严格落实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三是政治部负责人已经配备完毕,加强党组对支部的指导和监督,推进支部活动有序开展。四是党支部现已完成换届选举,选任新支部书记。

9.关于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所列具体表现整改如下:一是已完成党支部换届选举;二是已对 “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进行完善,对发展党员、推荐优秀评选等全部通过支部大会决议,保证相关工作记录等基础资料完备;三是深入推进“身在最北方•心向党中央”政治信仰教育和“正义检察”党建品牌创建,推动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四是新一届支部作出承诺,严肃党内生活制度落实,严格遵守组织生活程序,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制定整改清单,并向支部党员大会通报。

(四)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责方面

10.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责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所列具体表现整改如下:一是全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2022年10月19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党组会,强化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和廉洁从检教育,督促领导班子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带头讲好廉政党课,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党组会上结合实际,指导和督促所有党组班子成员制定责任清单,明确职能职责,对检察干警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11.关于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所列具体表现整改如下:一是立行立改,党组会坚持实行检察长末位表态制,对涉及大额资金的项目一律由党组会讨论决定。二是对《加格达奇区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办法》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进行完善,明确大额资金使用规定,确保大额资金使用均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三是严格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规定。2022年9月15日党组会研究决定财务审批负责人由副检察长负责,坚决杜绝财务审批“一支笔”,党组决定已制发文件通告全院。

三、对已完成整改但需长期坚持的任务整改情况

(一)聚焦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方面

1.关于纠治形式主义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所列具体表现整改如下:一是结合“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建立健全信访接待制度,提前谋划“检察长接待日”。同时,结合区委领导干部接访计划,形成接待规划表,规定每月至少开展2次检察长接待。二是结合实际,修改完善《加格达奇区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分院“身在最北方•心向党中央”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对制定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三是坚决贯彻上级院关于差旅费使用规定,结合实际修改完善《加格达奇区人民检察院差旅费管理办法》。四是完善涉密文件管理制度,加大涉密文件的管控力度,配备专人管理,确保涉密文件登记、保管、传阅规范有序。

2.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走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所列具体表现整改如下:一是从检察院法律职能出发,定位企业所需的法律服务点,形成服务举措。整改期间办理涉及企业类支持起诉案件1件。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及区委关于领导干部服务企业相关要求,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服务企业发展制度》。目前领导干部已走访企业30余次。三是设置专人回访确保服务成效,由第二检察部检察官(负责民事行政案件办理)专门负责与企业进行对接,对于走访调研、座谈交流中企业提出的问题,从检察职能角度进行服务,对服务成效进行定期回访,确保成效落实落地。

(二)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3.关于检察队伍建设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所列具体表现整改如下:一是修订完善《干警谈心谈话制度》,对于问题中涉及的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其提醒谈话,有针对性地解决干警思想信念、组织观念和司法理念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加强定期反馈机制建设,对干警思想认识等情况及时发现及时反馈,消除干警思想误区。三是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以“能力作风建设年”为契机,深入开展廉政党课、党纪培训、警示教育大会、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强化干警纪律观念。四是建立健全《干警公务外出管理审批制度》《干警请销假、休假制度》,严格落实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批准制度,并认真填报审批单进行留存。

(三)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责方面

4.关于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所列具体表现整改如下:一是加强学习,不断丰富业务知识,加大对党建工作领导力度。院领导带头组织学习、组织各类党建活动,创新党建活动载体。党的二十大召开后检察长亲自为干警讲党课,带领干警学习。二是整改期内已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规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听取班子成员、政工干部意见建议,群策群力创新“党建+”活动。三是已完成支部换届。检察长听取支部换届情况汇报,督促领导支部换届,整改期内支部换届工作已完成。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地委第三巡察组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标准不变、要求不松、力度不减,持续强化责任担当,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助推整改常态长效,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地委第三巡察组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深化认识,加强学习,强化党建“主业”意识,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主动担责、履责尽责,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积极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责任落实、措施落实。

二是克服松劲思想,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开展好谈心谈话活动,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三是坚持常抓不懈,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共性问题,认真查找问题深层次原因,加强综合分析研究,通过举一反三、破立并举,进一步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扎紧制度笼子。着力强化制度刚性执行,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让执行制度成为一种坚定自觉。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加格达奇区人民检察院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457-2124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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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加格达奇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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