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021年第2次会议

来源:大兴安岭纪委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1-08-23

          8月21日,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021年第2次会议,听取全区粮食系统及企业违纪违法问题专项巡察情况汇报,研究讨论了《地委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办法(试行)(送审稿)》《地委巡察人力资源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关于抽调高素质巡察干部的实施办法(试行)(送审稿)》等三项制度。巡视.jpg

    地委委员、地纪委书记、地区监委主任、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娄成峰主持会议,地委委员、地委组织部部长、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姜海涛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地委专项巡察组能够按照地委的部署要求,围绕巡察监督重点,积极履职尽责,着力发现问题,较好地发挥了政治监督作用。

    会议强调,健全完善巡察制度,是保证巡察工作规范化发展、进一步推动巡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地委巡察办要在认真学习上级有关规定精神和总结以往巡察实践的基础上,深入研究、精心提炼,力求建立一套内容科学、程序严密、务实有效的巡察制度体系。

    议要求,专项巡察组要围绕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结合会议提出的意见,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从政治巡察的角度进行精准概括,深挖问题背后的责任问题、作风问题、腐败问题。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巡察报告,力争问题分类准确,论证材料充实,意见建议中肯,为向书记专题会汇报做好准备。

    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