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关于受理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的公告

2023-02-27 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

  为深入落实省委、地委关于解决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的工作要求,助力“六个兴安”建设,按照省纪委监委统一部署,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重点聚焦三个方面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

  一、问题线索受理范围

  (一)行政审批

  1.职能部门便民利民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审批流程繁琐,手续材料繁多,承诺办结时限久办不结;权力下放与基层承接不协调,涉及两个以上地方或部门协调审批的工作相互掣肘、推诿扯皮;“一网通办”网办程度不深,“全程网办”停留在表面,该网上办结转网下办理;部门与部门之间数据信息共享不够,形成信息孤岛,造成“数据不跑,群众多跑”等问题。

  2.审批人员私设门槛、故意刁难群众,该受理的不受理,应“一次性告知”内容不说清,折腾市场主体和群众“多头找、反复跑”;对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随意延长审批时间,借审批权“揩油”,不给好处不审批;窗口人员与“黑中介”相互勾结存在利益输送,特别是名为大厅办理、网上办理,实为前店后厂等问

  (二)政务服务

  1.职能部门落实市场主体和群众优惠政策时“藏着不给、拖着不办”,“免申即享”等惠企利民政策宣传不到位,解读政策内容晦涩难懂,惠企利民政策未能有效落地等问题。

  2.政务人员“躺平”,咨询电话不通不畅,服务群众态度冷漠、言语生硬,对市场主体和群众困难诉求避而远之;履约践诺意识不强,“新官不理旧账”,该服务的不服务,该协调的不协调;利用职务便利,在兑现惠企利民政策上以权谋私、优亲惠友、收红包、拿回扣等问题。

  (三)行政执法

  1.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指导少、检查多,基层执法队伍素质不高、能力不强,机械执法、野蛮执法、钓鱼执法等问题。

  2.执法人员借执法权“无事不登门、登门就找事”、隐晦索贿、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监管执法简单粗暴“一刀切”,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滥用强制措施,侵害市场主体和群众合法权益;对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问题视而不见、久拖不决,压案不查或查而不究、究而不治,找人立刻办、无人无法办等问题。

  (四)造成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的其他问题。

  二、反映渠道和方式

  (一)来电举报。请拨打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举报电话反映问题。电话号码为:0457-12388;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来信举报。请邮寄至加格达奇区朝阳路139号,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收,邮编:165039。

  (三)来访举报。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加格达奇区朝阳路139号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信访接待中心反映问题。

  (四)网络举报。

  请登陆https://heilongjiang.12388.gov.cn/daxinganlingdiqu/网站按提示操作,反映问题。

  2023年12月15日后,该专项转为常态化,反映问题可拨打地纪委监委投诉举报中心电话0457-12388。

 

 

中共大兴安岭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监察委员会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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