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地纪委监委严明“五一”期间“九个严禁”纪律要求

2023-04-26 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

  2023年“五一”劳动节即将到来,地纪委监委以节日“纪”语,提醒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全面纠“四风”树新风,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加强清廉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提出“九个严禁”纪律要求:

1.严禁使用公款、公物、公车进行私人旅游、探亲访友、宴请等活动;

2.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车辆、宴请、住宿、购物、旅游、健身及其他事项,利用私人会所或内部食堂、“一桌餐”等隐秘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活动;

3.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4.严禁借节日之机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购物卡或以电子红包、快递物流邮寄等方式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5.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节日期间违反公车封存使用规定,违规借用下属单位车辆;

6.严禁节日期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7.严禁组织和参与黄、赌、毒等违纪违法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8.严禁违反春季防火规定,在室外违规吸烟、违规用火;

9.严禁在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中脱岗、空岗、漏岗。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铁规矩、硬杠杠,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把高的标准立起来,把严的要求落下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落实节日期间各项纪律要求,严把“廉洁关”,杜绝“节日腐败”,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会新风正气。

  全区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廉洁自律意识,筑牢崇廉拒腐思想防线,严格恪守纪律底线,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不入“禁区”,不踩“红线”,做遵规守纪、廉洁文明过节的引领者、执行者。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对“五一”劳动节期间顶风违纪者严肃问责,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以严的作风、实的举措,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区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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