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12】地区团地委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1-19

  根据地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8日至11月27日,地委第一巡察组对共青团大兴安岭地委进行了巡察。1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团地委对巡察反馈整改工作高度重视,为确保整改任务如期完成,班子成员带领机关干部多次研究,反复修改后形成了专项巡察方案及整改台账。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确定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设计好巡察整改工作“路线图”和“时间表”。在整改中,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有关科室具体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召开了专项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有效地推动了巡察整改工作的落实。巡察组共反馈问题10个,受疫情影响,目前全部完成整改8个,按照整改台账序时进度正在推进2个。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缺乏有效措施问题的整改。问题表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和团的十八大精神不够深入,仅采取了通读原文,记录讲话等方式开展学习教育,没有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继续改革攻坚”“聚焦主责主业”“全面从严治团”等内容对全体干部开展专题辅导,与实际工作结合的不够紧密,没有达到学以致用的效果。

  整改成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和团的十八大精神,紧密结合共青团工作丰富学习教育形式,开展了“抓学习、强内功、提素质”专项系列行动,通过线上方式开展了“2020年全区团干部培训班”,对全区157名团干部进行了系统培训,提高了团干部业务水平和能力素质。邀请团省委书记苑芳江来为我区团干部、团员青年讲授题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哲学意蕴与时代价值》的专题党课;邀请黑龙江省青年讲师团成员、齐齐哈尔大学校办副主任徐凤江为我区团干部、团员青年开展了题为《牢固树立制度意识努力建设党领导下的现代化青年政治组织》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并在微信平台开设“青学习”专栏,发布学习文章18期,阅览人数达千余人。开设微团课专栏,录播“传承五四精神绽放战役青春”主题团课8期,持续带头开展“青年大学习”网上答题,强化团干部、团员理论武装,推动了改革攻坚、从严治团工作成果转化。

  2.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谨问题的整改。问题表现:“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支部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战斗堡垒作用不强。个别党员学习笔记只记标题,没有记录相关精神和学习内容,存在以学习会代替召开党员大会现象。在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过程中,谈业务多,谈廉政少;批评与自我批评流于形式,绝大多数党员领导干部以希望代替批评,缺乏直面问题的态度。

  整改成效:①强化支部政治功能,党支部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明确委员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加强对年轻支部委员的培训和指导,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提高委员的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确保支部各项工作规范运行、有序开展。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支部党员每人制定了个人年度自学计划,撰写重点突出、内容充实学习笔记。创建了机关“读书打卡微信群”,全员发布读书微体会71条,荐书视频、音频16条,调动了学习积极性,提升了学习收获。②严肃政治生活内容,在召开“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期间立行立改,会前谈心谈话能够直击问题有效沟通,会上批评和自我批评刀刃向内,涵盖德能勤绩廉方面真查真改。在“不忘初心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对标民主生活会,各党员以真找、真挖、真查的勇气和决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十足。

  3.关于履行换届规定不认真问题的整改。问题表现:2013年至2016年期间,全区团组织执行换届规定不到位,仅有古莲河露天煤矿团委按要求开展了换届工作,其余县(市、区)13个团组织领导干部均连续任期超过10年。

  整改成效:2016年团地委联合地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区县、乡团组织集中换届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基层开展换届工作。2018年团地委开展了“大宣讲、大督查、大调研”工作,团地委工作组与各地党委分管领导交换了换届工作的意见。按照林业改革要求,阿木尔林业局团委已划归大兴安岭地区林业集团公司管理。目前,所属团组织全部完成换届工作。

  4.关于调研深度不够,“机关化”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问题表现: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工作中,虽然能够按照规定性动作深入基层开展常规调研工作,但是个别领导班子成员调研课题脱离群团工作实际,调研地点存在重复现象,调研深度不够,对基层一线青少年状况掌握的不全面。在开展全区团干部统计工作中,多数以电话通知的形式要求基层团委上报属地团统数据,未能深入基层对其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个别基层团委填写团籍信息不规范,存在低龄入团现象。

  整改成效:①提升基层调研实效。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真正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共青团业务工作相结合,不断提升共青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班子成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设定调研主题,坚持问题导向,在防疫期间,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数据采集,情况摸底,班子成员每人完成调研报告1篇。②强化靠前监督指导力度,每年到县(市)区指导团的工作至少1次,摸清底数,提出意见,有序推进工作。针对个别基层团委填写团籍信息不规范,存在低龄入团现象,成立了基层团组织工作督导组,并于2018年1月下发《关于加强基础团建工作的通知》(大青办发〔2018〕1号),要求各地开展整改工作。2018年6月团地委下发 《关于开展“大宣讲、大督查、大调研”工作的通知》(大青发〔2018〕8号)文件),并派工作组到7个县市区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团建不牢问题7类62项1700余份档案。2020年设计并印发了《团支部工作手册》、团支部工作挂图、发展团员工作流程图版,规范了入团仪式、超龄离团、组织关系接转、团内统计等基础团务工作。

  5.关于工作务实不够,“贵族化”问题明显问题的整改。问题表现:2013年以来,团地委在开展青年岗位能手、青年创业创新明星、青年文明号等评选和创建活动中,存在对基层挂牌多、派活多、评比多现象,有时比较注重造声势、造影响力,吸引媒体关注,忽视了对群团工作的督促和推动,导致工作成效不佳。在开展“十大杰出青年”表彰过程中,对机关、学校、乡(镇)场(所)科级领导干部表彰比例较大,普通青年党员干部、乡村青年代表占比少,忽视了青少年群体引领作用。  

  整改成效:①强化“青”字号活动工作实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青年岗位培训、志愿服务等“青”字号品牌活动。全区各级团组织开展青年实用技能培训7场培训1500余人。对接我区项目建设、产业发展需要,防疫期间,利用省电商培训资源进行线上电商培训12场次,为推动我区青年创业创新、深化电商经济打造了技能培训平台。对接我区双防、生态守护工作需要,全区各级团组织共组建青年志愿者服务队12支,集结1247名志愿者,开展卡口值守、楼道消杀等志愿服务11万小时,入户宣传1700余次,发放各类防疫宣传单、警示贴20000余张,获评团省委颁发的抗击疫情纪念证书440个,组织开展了“抗击疫情与爱同行”主题关爱活动,为东湖小区两处卡口的青年志愿者们送上了温暖与关怀。全区各级团组织共开展慰问活动20余次,累计发放慰问品折合人民币近10万元。在疫情大考中展现了兴安青年的精神风貌。全区各级团组织共开展烟头捡拾活动72次,3000多名团员青年、志愿者参与其中。组织实施“美丽中国·青春行动”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公益宣传和志愿服务活动200余次。税务系统青年文明号集体开展了“办税服务无极限”主题活动,解决企业政策性问题1320余条;古莲河煤炭销售中心开展“三比三看”竞赛活动;行署卫生局青年文明号通过采取“上门方针”来促进服务,开展“三上门”现场办公服务,为辖区15家公共场所换发了经营许可证并对142名从业人员进行了体检。同时,深化青年文明号“亮身份、亮形象、亮承诺”机制,组织引导“青年文明号示范集体”以“青年文明号服务卡”“青年文明号服务台”等服务载体,公开质量和服务承诺、咨询和投诉渠道;集体成员佩戴青年文明号标识,规范服务仪态和用语。加强青年文明号、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青”字品牌的动态管理,通过公开公示,推荐评选青年文明号集体19个,2个青年集体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4个青年集体荣获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有效引导全区青年助力我区优化营商环境。②提升“青”字号评选带动作用。积极选树一线青年典型,在团属评选表彰活动中向外来创业者、瞭望员、快递小哥等一线青年群体延伸,2019年挖掘选树邱晓旭、代勇昌、齐广胜等一批基层优秀青年典型,一线青年比例达40%,以身边力量充分发挥辐射引领作用。积极培育乡村青年榜样,联合地委宣传部等部门授予邱晓旭等35名同志地级“乡镇好青年”荣誉称号,通过培育和树立好乡镇青年榜样,引领带动城镇村屯文明新风尚。扩大吸收社会一线行业青年代表,在地区五届青联换届过程中增加农民、工人等一线代表的比例,占比达31.89%,真正让共青团组织更加贴近青年、更好服务青年。选拔加区交警大队协警、地区第十二届“劳动模范”刘明亮担任团地委组织发展部兼职副部长,不断把各领域的优秀一线代表吸纳到团的组织中来。

  6.关于“三重一大”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问题表现:2015年3月团地委在电商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过程中,虽然已经履行了政府采购的相关手续,分三次支付维修和购置办公用品62.4万元,但均未上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并形成会议纪要,没有履行“三重一大”议事程序。

  整改成效:①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加强督查,细化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层层分解,任务细化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人头,完善了责任体系。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书20份,层层传导了责任压力。②强化了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了廉政警示教育片,提升党性修养,增强廉洁意识,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完善了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工作,2020年上半年开展警示廉政提醒10次,100人次,发挥了提醒震慑作用。③严格执行《团地委“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一次性支付超过5000元资金要通过书记办公会审议通过方可使用,做好会议记录及时将会议记录进行存档。

  7.关于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问题表现:2013年以来,在开展“春暖童心”“金秋助学”“青春扶贫 暖冬爱心”等扶贫活动中,共筹集资金235万余元捐资助学1624人,达到了助学济困的要求,但在发放救助资金过程中,将救助款打到本单位工作人员个人公务卡,提现后再发放给救助对象,没有直接将救助款转到被救助对象卡中,违反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关于支付现金每人一次不得超过1000元的规定,在注重募捐活动仪式感的同时,增加了廉政风险。

  整改成效:①扎进制度笼子,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把各项纪律要求体现在日常,查找了涉及人财物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制作了风险防控流程图,及时排查堵塞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漏洞,抓在经常,严要求、严管理、严规范。②严肃岗位职责,结合三定方案,制定了岗位职责清单,明确各部门及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纪律要求,进一步强化工作纪律、增强责任意识。对不履行“三重一大”议事程序的部门及工作人员在单位内部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检讨。③严格依规执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助学金发放通过公对公账户转至基层团委账户,并监督基层团委助学金发放流程和发放形式。

  8.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问题表现:2013年至2018年期间,违规核销差旅费6笔,共计1万元。其中,超标准核销4笔,合计0.1万元;无事由出差2笔,0.9万元。 

  整改成效:①把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对差旅费核销工作严抓严管,建章立制。②组织机关全员学习了《大兴安岭地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强化宣传教育,筑牢准规守矩思想和行动自觉。③完善了《团地委差旅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报销,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对报销票据进行严格审核签字,对不规范的一律不准入账,对超标准核销部分全部追回并上缴国库。

  (二)正在推进整改问题

  截止目前,共计2个问题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引领青年发挥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问题表现:在开展“攻坚进行时 青春在行动”,全区共青团助力“三年攻坚”活动中,仅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内容,但没有按照方案要求在全区开展技能比武大赛和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在创建“青年之家”服务平合阵地建立中,全区仅有地林直、塔河、漠河按要求完成了招募任务,其他区、县、局活动总数量及招募人数均为零,没有深入基层对“青年之家”平台建设进行督导检査,对基层工作指导力度不够,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整改完成:①落实助力“三年攻坚”方案思想政治引领工作要求,联合地委宣传部、机关工委开展了“学习强国”知识竞赛,强化了学习效果。②强力推动推动青年之家有效覆盖,各县市区团委依托团的领导机关、党建工作阵地、城乡社区服务阵地等路径新建立1个青年之家,并配备使用团属特色鲜明的标识,强化了活动阵地建设。

  推进整改:①结合学习中国少先队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待疫情过后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少先队辅导员业务竞赛。②大力推进“青年之家”长效机制建立,推动“青年之家”丰富开展线上线下活动,保证每月开展活动不少于2场,每场不少于20人次,广泛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③推进青年之家学习社项目,确保学习社活动不少于全年总体活动的30%,逐步提升活跃度和影响力。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问题表现:2017年至2019年期间,团地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工作日程当中,没有按照相关要求在领导干部述职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在开展“助力打好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攻坚战”工作中,没有发挥好宣传员的作用,没有运用微博、微信、青年之声等新媒体宣传重点国有林区改革的指导思想、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各项举措,也没有引领广大青年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林区改革思想合力。2018年8月全区正能量网红培养计划启动以来,仅对基层开展了宣讲活动,后期具体培训和线上指导工作未能及时跟进,导致活动的开展未达到预期效果。

  整改完成:①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牢固树立阵地意识,守牢意识形态阵地。落实好中央、省委和地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抓、同管、同落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以责任推动意识形态工作有效落实。②在“助力打好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攻坚战”中充分发挥团属媒体作用,成立了地级青年宣讲团。积极利用团属“双微”平台,开辟林区改革专栏,向广大团员青年宣传国家时事政治,中央、省委、地委的重要工作部署等。特别在全区防疫工作中,组织全区团员青年开展“青春记疫”线上活动,在微信平台开设微团课专栏,录播“传承五四精神 绽放战役青春”主题团课8期。以“龙青驿站”为平台,线上记录“疫”路前行中的人和事,留言达4000余条。团地委微信平台共发布防疫工作相关信息107条,阅读量超五万次。全力助推我区复产复工工作,实地走访搜集就业信息,通过线上和线下发布信息帮助广大青年复工复产,收集推送全区企业用工信息、宣传典型创业青年事迹经验320余条。积极发挥“创业维权服务团”作用,为创业青年提供维权服务,目前接受咨询30余人次。③落实全区网红经济工作要求,依托省电商培训资源为我区青年进行电商培训,共209名青年参与培训12场次。在电商产业园挂牌成立了地区青年电商创业服务中心,开展了电商网红征集活动、网红培训班等,目前,全区网红队伍已达300余人。

  推进整改:①启动了“网聚‘青’能量 助力‘兴’发展”大兴安岭地区首届青年网红创业大赛活动,并按照全区“大林区、一体化”融合发展要求,将参赛人员扩面到林业局团组织,目前正在征集参赛作品阶段,将综合考量网红的粉丝数、作品数、点赞数、影响力等指标,评选出一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优秀正能量网红和网络作品,激励带动兴安本土正能量网红人才队伍壮大。

  (三)    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0个问题尚未启动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57-2710607;电子邮箱dituan2003@163.com。

 

 

共青团大兴安岭地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