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进驻】2020年地委第二轮巡察第二阶段5个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

来源: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03

截至11月23日,2020年地委第二轮巡察第二至第六巡察组已完成第二阶段进驻工作。

经地委批准,本轮巡察第二阶段5个巡察组分别进驻地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开展常规巡察;进驻地区农业林业科学研究院、地区自然资源局、地区水务局、呼玛县人民法院开展巡察“回头看”。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各地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本轮巡察工作安排。各地委巡察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科级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认真处理。受理信访时间以巡察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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