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整改】中共大兴安岭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5-29

根据地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17日至7月16日,地委第六巡察组对地区发改委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8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地区发改委党组及党组书记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地区发改委党组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地区发改委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届全会精神,聚焦地委第六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整改意见,强化责任担当,以问题整改为契机,深刻反思巡察反馈意见,注重标本兼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和务实的工作举措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1.健全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地区发改委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的问题,第一时间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孙喜国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对巡察反馈存在的4方面22个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

2.加强学习教育,扎实推进整改。委党组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了《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地委巡察工作暂行规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工作措施>的通知》(大巡发〔2022〕3号)和巡察整改工作业务培训会及领导讲话精神,认真分析、深刻反思,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了《中共大兴安岭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巡察整改方案》和巡察整改工作台账,严格对照巡察整改提出问题进行逐条梳理,针对存在问题逐一实行销号整改,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不折不扣整改到位。

3.强化自检自查,长期持续整改。委党组对照地委第六巡察组指出的4方面22个问题,严格按照《中共大兴安岭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巡察整改方案》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自检自查工作,既立足治标,落实当下改的举措,也着眼治本,全面整改,形成长久立的机制,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取得实效。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坚决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已部分整改、仍需继续推进的,加强部署,持续推进,确保整改取得实效;针对未完成整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确保按期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二)地区发改委党组书记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地区发改委党组书记孙喜国高度重视并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聚焦地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整改意见,把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点工作,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以巡察整改工作推动我委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领导责任。在地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孙喜国书记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领会把握,成立了由孙喜国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直接抓,切实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各科室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以问题整改为契机,深刻反思巡察反馈意见,深挖问题根源,以严的标准、实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2.完善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到位。孙喜国书记多次组织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商议,并安排专人与派驻纪检组沟通完善《中共大兴安岭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巡察整改方案》,聚焦地委第六巡察组反馈的4方面22个具体问题,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举一反三,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并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形成巡察整改工作台账,立行立改问题数占比达50%,确保解决一个、销号一个。

3.部署民主生活会,助推整改落实。孙喜国书记高度重视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巡察整改领导小组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巡察整改工作业务培训会及领导讲话,严格对照巡察整改提出问题进行逐条梳理,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从主观找原因,从自身找不足,深刻剖析、对照检查、举一反三,深刻查摆存在的问题,并剖析成因,按照会商结果,制定整改方案及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取得实效。

截至2023年3月31日,巡察反馈的1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2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长期整改0个,未完成整改0个;巡察移交的0件信访件,已办结0件,正在办理0件。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第一方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地委要求不全面不到位

1.政治意识不够强

(1)会前学法打折扣。2021至2022年6月共召开党组会44次,其中21次没有会前学法,22次会前学法只有议题没有记载学法内容,个人学习笔记也没有相应学法内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年度学法计划。截至年底,已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内容纳入年度会前学法计划中。二是严格执行党组会前学法制度,并做好学法记录。截至12月底,已开展地区党组会前学法23次。三是将学法内容纳入各支部党员集中学习计划中。已将学法内容纳入3个支部的党员集中学习计划中,截至12月底,共计学法30次。

(2)重要制度修订不及时。现行的《地区发改委党组会议制度》没有依据2019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时修改完善;2018年和2020年两次修订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均没有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其中。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我委按要求修改完善了《地区发改委党组会议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中。

2.统筹协调发展能力不足

(3)项目谋划、储备不足。2022年3月,全省67个县(市)仅有4个县(市)没有百大项目,其中就有我区塔河县,没有达到全省县(市)百大项目全覆盖的要求。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大项目少,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纳入基础设施、产业等重点项目库的产业项目占比未能超过20%,虽然省里对产业项目占比未做硬性要求,但产业项目少严重制约我区经济社会发展;2021年向广东省揭阳市推介的41个项目,实际仅签约了4个;2022年拟向广东省揭阳市推介的26个项目,截至目前仅确定拟签约项目1个;重点产业项目权重较低。我区产业项目与基础设施项目比例为2:8,较黑龙江省百大项目中两者7:3的比例仍有较大差距。拉动力强的财源性项目、创新型科技型项目少,总投资亿元以上项目全区只有8个,仅占三成,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我委谋划推介招商引资产业项目27个、PPP项目19个,截至目前,已成功签约项目2个,即黑龙江回健养生酒业有限公司传统酱香型白酒生产项目、呼中林业局细杜香精深加工项目,签约额4000万元;二是我委将谋划梳理的招商引资产业项目和PPP项目共计46个,做成项目册,发至揭阳市发改局,揭阳市发改局已将46个项目全部推送至各成员单位及企业,争取在南北药、“双碳”、文旅康养、寒地测试等领域谋求更多合作;三是截至目前,产业项目个数同比增长40%以上;完成投资15.4亿元,同比增长93.2%;谋划亿元以上项目16个,同比去年翻一番;四是依据《黑龙江省产业振兴行动计划(2022—2026年)》,深入融合我区生态产业实际情况,制定了《大兴安岭地区产业振兴行动计划(2022—2026年)》初稿。《行动计划》初稿,经征求林业集团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地区各有关单位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初次修改完善,然后征求了行署各相关副专员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再次修改完善,行署专员从产业振兴的战略、方向、布局上提出具体意见。目前《行动计划》在行署常务会上原则通过并印发。

(4)经济运行监测调度乏力。全区“项目攻坚年”147个重点项目中,开工99个,开工率仅为67.3%,由于重点项目开工慢,导致实物工程量、投资量滞后,对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的支撑力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项目攻坚进展情况进行周报告、月通报,按照“沉下身子、深入实际”开展精准督查工作要求,针对通报中重点项目开工率、投资完成率低的县(市、区)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截至12月29日,共对各县(市、区)督导检查3次,下发重点项目情况通报32期。全区重点项目已开工144个,已完成年度投资41.2亿元,投资完成率99%。省级重点项目开工8个,已完成年度投资15.8亿元,投资完成率163.3%;地级重点项目开工136个,已完成年度投资25.4亿元,投资完成率79.9%。

3.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5)风险点排查不全面。2020年以来廉政风险点仅排查了机关14个内设科室,没有排查3个下设的事业中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起草《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通知》,完成了14个内设科室和3个事业单位的廉政风险点排查,排查范围覆盖全委各科室、各中心,覆盖到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及岗位和相关人员,共排查廉政风险点43个。

(6)廉政教育重视不够。2021年没有按地纪委要求组织干部职工观看《送礼》《棋局》,以及发改委原主任王树兴等廉政教育警示片。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召开地区发改委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及时组织全委党员干部集中开展原主任王树兴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活动,并集中观看了的廉政教育警示片《贪欲的代价》《送礼》《棋局》等警示教育片,充分运用廉政教育载体活动,构筑全委党员干部职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洁自律防线。

(二)反馈问题:第二方面: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视不够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未彻底纠治

(1)下发文件搞变通。2020年累计向县(市)区发文73份,2021年发文52份,微信发通知257次,用“微信群”通知代替“红头文件”,发文明减暗增,存在“文山”现象,给基层造成较大工作压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制发了《地区发改委精文减会实施办法》,对精简文件、规范微信群使用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2)服务窗口形同虚设。在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设置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窗口,因没有达到审查要求的节能审查项目,自2019年以来没有办理过服务事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与大兴安岭地区政务服务中心沟通,将原有的固定资产节能审查窗口合并入大兴安岭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由合并后的窗口承担受理、转办、发放办理结果工作,并行使协调权、督办权,不再设立单独窗口,提高了政务服务效率,解决固定资产投资节能审查窗口闲置问题。

(3)出差计划性不强。仅2021年发生退票费就多达2.87万元,造成了差旅费浪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委财务制度,并下发全委学习,切实减少由主观原因产生的退票事件发生;二是自巡察通报以来,严格按退票流程核销退票费,2021年全年退票费21383元,2022年底退票费18849,同比降低11.85%。

(三)反馈问题:第三方面: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弱项

1.支部选举制度执行不严格

(1)2019年3月和6月2次召开补选支部委员的党员大会,事先都没有经过支委会研究,补选支部委员时,采取举手表决方式,没有按规定进行无记名投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委党总支经过征求3个党支部和多数党员的意见,于10月21日向地直工委报送补选委员候选人的请示和候选人员简介,10月26日得到工委同意补选的批复后,于11月1日召开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2名委员(大会设监票人、计票人各2名),随即召开总支委员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2名委员进行分工,将选举分工结果报工委审批;二是第三党支部根据支部多数党员意见,于10月21日向地直工委报送补选委员候选人的请示和候选人员简介,10月26日得到工委同意补选的批复后,于11月2日召开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3名委员(大会设监票人、计票人各2名),随即召开支部委员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委员进行分工,将选举分工结果报工委审批。

2.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2)2019年7月第一支部确定李某为发展对象,没有召开会议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也没有通过支委会进行讨论研究;2019年11月接收预备党员和2020年12月预备党员转正时均没有上党组会讨论研究。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分别在委第一党支部和第二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的2名同志,经党组会研究同意后,支部书记分别对其进行了谈话,组织委员做好谈话记录;二是已经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4名同志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党支部和培养人履行好职责,做好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及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

3.干部培养使用不科学

(3)科室负责人调整频繁。2018年以来,调整科级干部44人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和内设机构负责人实际情况,在确有必要的前提下,综合分析研判科室负责人调整方案,启动干部调整程序,做到人岗相宜。截至2022年11月,调整科级干部4人次,较2018年以来年均调整科级干部11人次减少了7人次,减少64%。

(4)关心关爱干部不够,干部带薪年休假制度没有完全执行。2021年55名干部职工休年假的仅为11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9月9日下发关于按期执行年休假的提示,确保干部职工年底前分批次执行完毕。目前,全委已有28人执行了年休假,休假人数超过50%。

(四)反馈问题:第四方面:“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有缺位

1.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2018年至2021年党组书记未听取班子成员落实 “一岗双责”情况报告,未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没有对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廉政警示教育;对基层发改部门加强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工作的督导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监管力度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运用检查督导、专题调研、警示教育、廉政提醒、谈心谈话等工作制度开展“一岗双责”工作12次;二是发挥“以案促改”关键作用,全年观看《蝇贪之害》《贪欲的代价》《送礼》《棋局》《黑伞之罪》等系列警示教育片4次;三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现已完成初稿,正在向各地各部门征求意见。四是已将把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情况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年度述职报告,并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五是强化对基层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向县市区开展了发改系统廉政风险排查,形成了《大兴安岭地区发改系统廉政风险点清单》。

2.“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

(2)2020年11月,两项大额资金没有按照“三重一大”规定上党组会进行研究。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地区发改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规定“单项支出在5万元以上的经费开支”为大额资金使用,今年7月25日委务会、7月28日第15次党组会;10月13日委务会、11月14日第28次党组会分别研究了项目大额资金使用事宜。

3.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在9月2日、9月29日召开的两次委务会中,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建议权、表决权,确保各项决策部署汇聚群策群力。细化文件签批流程,在主要领导进行批示的基础上,由分管领导再次进行签批及时提出意见建议。

三、集中整改期内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

反馈问题:第三方面: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弱项

1.干部培养使用不科学

(1)“中间层”梯队断档严重。14个行政科室中,对外合作与区域经济科、产业协调科、振兴发展科等5个重点科室只安排了临时负责人,没有配备科长,严重掣肘工作高质量开展。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8月中旬正式启动调动(调任)程序,正在办理事业逆向调动5人,行政逆向调动1人,平行调任1人;二是9月初,提拔任用1名90后年轻干部充实到科级干部领导岗位。三是目前产业协调科配备黄源波、振兴发展科配备何际海2位同志任科长。

(2)混编混岗问题突出。2020年以来,内设的3个事业中心20名工作人员有15人从事职能科室工作。其中,项目中心副主任从事政工科工作,东北振兴中心副主任担任办公室负责人;2021年引进的5名事业编大学生全部从事行政工作。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为捋顺工作行政事业单位职能,解决混编混岗问题,10月初召开2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委内行政和事业机构、职能及人员调整事宜。目前2021年引进的5名事业编大学生梁天娇、敖日格勒、富立本等同志已调整到事业岗位。二是充分利用公务员招考及逆向调动等方式补齐行政严重缺编问题,已招聘2名参公人员上岗,正在办理逆向调动1名,待招考公务员2名。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坚决履职尽责,强化党的领导。坚持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把加强思想建设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入推进地区发改委党组学习制度,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放思想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地区和黑龙江省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经常学、反复学、持续学,力求对讲话精神领会得更深、更全面,把握得更准确,贯彻得更坚决,坚持在日常发现问题、倒逼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思想。

2.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对巡察整改后续工作紧抓不放。对待巡察发现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推动解决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化推进,惩治震慑、制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巩固发展、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完善惩防体系,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地委第六巡察组在巡察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领域,开展分析研究,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谈话提醒、批评与自我批评等监督力度,用好列席会议、专项检查等方式,坚决做到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研究、早处理,把深化问责作为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核心关键。

4.配合巡察整改,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协调和推进上级巡察组的监督检查,聚焦和落实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完善,充分利用各项常规、专项、机动和“回头看”等监督方式,持续认真开展巡察整改、查后整改、自查自纠一系列整治工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中共大兴安岭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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