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4)】地区信访局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大兴安岭地区纪委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1-08-03

地区信访局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地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8日至11月22日,地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单位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全局思想认识。局班子高度重视地委巡察工作,以坚定的政治自觉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4项15个问题全部照单认领,正视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坚定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落实整改要求。召开信访局班子会议,认真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原因、认领整改问题、研究整改措施,把全局思想统一到地委巡察工作要求上来。

(二)加强组织领导,迅速落实整改责任。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统一部署和责任落实,确保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局班子及时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地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形成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清单,针对每个问题逐一落实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层层传导压力,环环明确责任,确保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统筹协调,全面开展整改工作。局班子进一步强化班子主体责任、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过程作为提升管党治党能力和水平的过程。今年,先后召开四次会议,学习巡察反馈问题相关政策法规,安排部署意识形态等整改相关工作,研究选人用人、财务管理、机关干部管理制度等巡察整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把集中整改与全国全省“两会”信访保障工作、重大信访事项化解工作同步推进,坚持将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和长期坚持整改相统筹,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过程作为全面提升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做到整改与重点工作两不误、巡察整改与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双促进。

二、整改落实情况

截止目前,共计四方面十五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巡察反馈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信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存在“重传达、轻落实”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各项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政治担当,协调推进全区信访工作。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信访工作理念,以信访工作“四大专项行动”为抓手,成功化解了一批突出信访问题。三是以“让群众最多访一次”为切入点,解决了一大批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和现实困难,信访工作质效明显提升。

2.针对巡察反馈“化解信访积案攻坚措施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大力开展积案化解工作,将重点信访积案纳入领导包案范围。二是扎实开展信访工作“四大专项行动”,对信访积案难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事项进行全面筛查、分类交办、定期调度、实地督导,切实推动了一大批信访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3.针对巡察反馈“治理群众越级上访工作效果不理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干部职工政治责任感,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地委关于信访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今年共举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8次。二是落实乡镇社区每周、区县每月、地级部门每季度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滚动排查,坚持开展重要敏感期专项摸排,及时落实化解措施和责任。

4.针对巡察反馈“履行《信访条例》‘三项建议权’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地区信访局履行“三项建议权”职责工作规则》,对启动程序、流转办法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二是强化信访督查工作,全面梳理各区县、各部门在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建议意见。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对在信访工作中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按程序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

5.针对巡察反馈“形式主义没有根除,存在推进信访业务工作部署多、会议要求多、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少、制度执行和人民意见建议征集流于形式”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精简文件、规范文件制发的工作要求,确保完成精简文件数量较上年降低10%的年度目标任务。二是强化学习精简会议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召开全区性会议报批制度,进一步提升会议质量。三是结合主题教育和精准督查,全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撰写调研报告4篇,制定了《关于推进让“群众最多访一次”实施办法》,通过“走流程”方式体验接访流程,并发现4个环节细节问题,进一步优化流程、精简程序、强化服务。四是与人大、政协相关处室联系合作,拓展人民建议征集深度和广度,采取专题调研、联合调研、实地调查等方式深入挖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具体务实管用对策建议,目前已征集人民意见建议17条。

6.针对巡察反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措施不多”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实施办法》,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明确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召开局班子会专题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并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的学习,筑牢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思想根基。四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和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二)全面从严治党落的不实

1.针对巡察反馈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要求,强化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落实。二是制定加强机关廉政教育,各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人员开展廉政谈话和教育2次。三是及时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局班子会议2次,专题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班子主要负责人坚持定期听取汇报,对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针对巡察反馈“风险岗位预警及监管不到位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岗位干部的廉政提醒约谈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与节假日期间监督检查相结合,不定期分析和排查廉政风险点。二是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在清明、端午等节前开展监督检查,发送廉政提醒,对值班安排、财务管理、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检查。三是严格执行《大兴安岭地直机关旅差费管理办法》对旅差费核销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健全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从采购、使用、保管、清理等环节入手,实行台账式管理。

(三)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践行不到位

1.针对巡察反馈“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对议定事项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坚持民主决策末尾表态制度,做到主要领导不率先表态、定调,先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二是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重大事项、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决策会议,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共同商议。

2.针对巡察反馈“干部轮岗制度没有落实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地区人民来访接待中心,采取考录和调转两种方式,充实信访工作力量,优化干部结构。二是研究制定了定期轮岗工作制度,目前干部轮岗任务基本完成。

3.针对巡察反馈“党建工作开展的不规范”的问题

(1)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局机关支委会学习型机关党组织“三会一课”工作规范》。二是严格按照每月一次支委会、每季度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一次党课的工作要求,规范“三会一课”记录,不断提升“三会一课”工作的质量。

(2)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 对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服务中心工作等方面进行安排部署。二是通过局班子会、党支部会等形式,扛牢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的主体责任,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强化自查整改,对支部近年来自查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主客观原因,狠抓整改落实,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3)对离退休和驻外党员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阵地引领作用,通过学习强国、微信工作群、龙江教育网络平台,以邮寄、微信群转发学习资料等方式,加强驻外和离退休党员教育管理。二是根据工作需要,驻京、驻省工作组成立了临时党支部,驻外党员教育管理实现有阵地、有学习资料、有电教设施、有专人管理的“四有目标”。三是加强对离退休党员干部的管理,针对退休老党员身体状况和居住情况,实施分类管理,加强和他们的沟通,送去党组织关怀,使老党员时刻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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