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2021-09-15 漠河市纪委监委

重要通知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严防“节日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漠河市纪委监委对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发出提醒,“两节”期间要坚决做到“十个严禁”:

1

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

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

3

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4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驾驶公车;

5

严禁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加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6

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和宴请、旅游等活动;

7

严禁大操大办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8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机关食堂、“农家乐”、住宅小区等隐蔽场所搞奢靡享受、公款吃喝;

9

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10

严禁餐饮浪费行为。
 全市各基层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认识“两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遏制“舌尖上的腐败”的重要意义。各单位把抓好重要时间节点的作风建设作为重要任务,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认真抓好节日期间纪律问题,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市纪委监委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聚焦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综合运用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为便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及时受理投诉举报线索,市纪委监委开通如下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457--2887189;
 来信地址:漠河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165399);
 网络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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