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信息】漠河市委全方位融合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漠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1-25

漠河市委始终坚持“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化政治巡察,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不断完善机制、创新举措、夯实基础保障,构建巡察一体化格局。  

一是发挥巡察熔炉作用,推动人才融合。市委按照每轮抽调有巡察经验的干部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的原则,抽调了170名有巡察经验和专业技术的干部参与巡察。选拔财政财务、纪检监察、组织人社、宣传审计、住建发改等部门的优秀干部,组建了260人的巡察人才库。每轮巡察,巡察办主任召集各组长会商讨论提出抽调人选,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审核把关,市委书记大力支持、化解阻力“拍板定人”8批次242人,切实保障巡察抽调人员的数量和质量。

二是组织开展集体学习,推动思想融合。实行办组定期集体学习制度,每周五组织主任办公会,全体专职巡察干部轮流主持,学习研讨,集中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42余期、邀请专家授课和研讨交流25次,编印培训资料190余册,有力提升了干部队伍素质。设立独立党小组,定期组织学习,以漠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深入开展主体党日、岗下责任区治理、疫情防控等活动,充分彰显了巡察干部本色。

三是树立良好用人导向,推动队伍融合。先后出台了《巡察机构挂职干部考评管理办法(试行)》《巡察干部考核激励办法(试行)》。每轮巡察结束后,及时做好考评鉴定,各组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评选出优秀巡察干部,将材料存入干部档案,为市委培养提拔使用干部提供重要依据。市委组织部门充分听取巡察办意见,在调整交流、提拔使用、职级晋升方面优先考虑有巡察工作经历的干部。先后有37名参加过巡察的优秀干部得到提拔,13人得到重用,树立了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有效调动了巡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四是科学安排人员分工,推动责任融合。深入贯彻落实《巡察办、巡察组一体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巡察办室务会制度,办组集体分工,民主决策。巡前拟定巡察对象、制定巡察方案、推演巡察流程细节,周密做好工作准备和服务保障。巡中巡察办主任深入各巡察组检查指导工作80余次。巡察间隙,办组人员“打捆”使用,人员由巡察办统一支配,巡察组干部参与巡察办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办中心工作,巡察方案制定、人员抽调、业务培训、整改督查、指导督导等工作。

五是完善保障硬件设施,推动信息融合。巡察组配备了巡察专用笔记本9台,高速扫描仪1台,已全部安装巡视巡察信息系统并投入使用。巡察信息化系统由1名事业编制人员专职负责组织培训70余人次,监督指导、审核汇总170余次。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管理系统推广使用以来,累计录入巡察组临时党支部会议67次、组务会议95次,录入57家被巡察单位4大类信息1113条,上传各类文稿及佐证材料3300余份。

六是提炼总结经验做法,推动舆论融合。市委巡察机构把能反映我市巡察工作开展情况、成功经验、特色做法及时提炼总结,积极向各类报刊、新媒体投稿。截至目前,市委巡察机构先后在人民网、东北网、澎湃号、新闻头条等新媒体客户端刊发巡察宣传稿件5篇,在大兴安岭日报、漠河人民政府网、“漠河清风”“中国漠河”公众号等地、市级权威媒体上刊发巡察宣传信息360余篇,在漠河电视台报道300余条。巡察期间,各巡察组根据年度巡察工作要点,以及巡察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研思考、典型案例、对策建议确定为信息调研课题,累计上报经验材料、典型案例50余篇。漠河在巡察工作重点推进县视频会和巡察工作重点推进县巡察办主任分片座谈会的交流发言,得到了与会领导的肯定和好评。

七是强化部门贯通联动,推动监督融合。市委注重整改工作延续性,先后抽调14名优秀干部负责整改工作。纪检监察、组织、宣传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深入贯彻落实地委巡察办印发的《关于印发巡察整改“三个清单”的通知》要求,强化巡察整改督促检查。巡察办将整改台账、方案、“三个清单”及反馈问题数目整合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审批表》,经纪检监察、组织、宣传部门审核签字后移交巡察办。巡察组组长先后对27家被巡察单位方案、台账以及整改佐证材料进行审核把关60余次。巡察反馈后,各相关单位派员参加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并及时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台账、方案、“三个清单”及整改佐证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累计提出修改意见80余条,签订整改工作审核表13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