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松岭区纪委监委重申“七严禁” 廉洁过“端午”

2021-06-11

2021年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净化节日风气,松岭区纪委监委提醒全区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廉洁过“端午”。现特重申“七严禁”:

     1.严禁用公款购买购物卡、高档酒水等节礼,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其他福利。

     2.严禁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收送“天价烟”、“定制酒”等礼品、礼金或利用名贵特殊类资源谋取私利。

     3.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或象征性付款公车私用。

     4.严禁违规收受和提供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

     5.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封建迷信活动。

     6.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7.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