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纠治“四风”,确保节日风清气正,区纪委监委对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重申“十严禁”纪律要求: 1 严禁借节日之机以请客送礼等形式拉票贿选、干扰换届或搞迎来送往相互吃请; 2 严禁使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或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商业预付卡等; 3 严禁使用公款或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组织参与各种聚餐、宴请、酒会,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或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搞隐蔽就餐聚会; 4 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或巧立名目年底突击花钱; 5 严禁违规举办各类年会、团拜会、联谊会、庆典等活动; 6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 7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8 严禁使用公款安排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9 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 10 严禁以年终考核、督导检查等名义对相关单位吃拿卡要,随意摊派任务。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纠治“四风”。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遵规守纪、反对歪风邪气、树立新风正气,严防违规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钱物、收送礼品礼金等“节日病”。 区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57-3321190; 举报电子邮箱:slqjwxf@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松岭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松岭区小扬气镇学士街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