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信息】大兴安岭地委巡察工作五年综述

来源: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2-24

  2017年以来,大兴安岭地县两级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始终突出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职能责任,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严格的政治体检,完成了对720家被巡察党组织的巡察工作,实现了我区全覆盖任务目标。五年来,共发现各类问题9404个,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2022个,涉及2336人。截至2021年12月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8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0人),践行第一种形态1366人,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促进林区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

  地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把巡察工作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直接抓手,列入地委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共召开20次地委委员会专题会研究巡察工作、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召开10次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落实上级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具体推进措施。2018年年初,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了“完成常规、适时机动、探索交叉、稳步联动”的巡察工作基本思路,为巡察工作稳步有序开展明确了方向。

  健全完善制度 不断推动巡察工作规范开展

  先后制定了《大兴安岭地区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大兴安岭地区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和《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地委巡察工作规定》《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地委巡察组工作规则》等制度规定。创建了巡察整改“三清单”制度,即《地纪委监委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责任任务清单》《地委组织部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责任任务清单》《地委巡察办履行统筹协调巡察整改责任任务清单》。五年来,地县两级党委累计制定巡察工作制度94个,为规范有序开展巡察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导。

  多种方式并举 全面提高巡察工作监督质效

  统筹开展常规式巡察。按照板块轮动原则,分期分批对全区604个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其中地委常规巡察88个,县(市、区)委常规巡察516个。

  探索开展交叉式巡察。2018年,统筹指导塔河县委、加格达奇区委、呼中区委交叉对所属1个基层党组织开展“推磨式”交叉巡察,发现问题线索数量同比提高2倍多,得到了省委巡视办的高度认可,在全省巡察工作座谈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并在全省巡察干部培训班上进行了经验介绍。随后,对林业局工会、基建科,中小学“学生餐”开展交叉巡察,在破解熟人社会和人情干扰等方面积累了经验。

  深入开展专项式巡察。先后组织开展了扶贫领域、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依法履职、人防系统腐败问题、群团组织依法依章履职等专项巡察6次,各县(市、区)委也开展了涉农领域、民生领域等专项巡察13次,发现并推动了系统性突出问题的解决。

  积极开展联动式巡察。2018年,地县两级党委巡察组探索开展了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上下联动巡察,以后陆续又与省委、县(市、区)委巡察组同步开展了“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供销社系统、粮食系统及企业违纪违法问题、医保社保依法履职等上下联动巡察4次,上借下力、下借上势,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急难愁盼问题。  

  凝聚工作合力 切实深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实行整改材料联审制。地委巡察办会同地纪委监委、地委组织部、地委宣传部共同对被巡察党组织上报的整改方案及台账、整改情况报告进行严格审核,分别提出意见,由联系被巡察党组织的监督检查室综合后,统一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责其完善、充实,有效提高了上报材料的质量。

  实行问题销号审批制。被巡察党组织某个问题整改完成后,需填写《巡察整改问题完成销号审批表》,经地纪委监委、地委组织部、地委宣传部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调查等方式审核同意后,才能予以销号,有效提高了问题整改质量。

  实行专项检查嵌入制。2021年4月,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项检查纳入2020年度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总体布局,累计发现地直57个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措施未落实、问题反弹回潮等问题16个,并下发通知责令存在问题的10个被巡察党组织限期整改。

  强化队伍建设 努力提升巡察干部素质能力

  强化理论武装。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作为巡察干部的必修课,促使其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创建微信“巡察直通车”,为探讨巡视巡察工作理论和业务问题搭建平台;创建主任推介栏目,引领巡察干部学习巡视巡察新精神、新要求和外地巡察经验做法。实施充电蓄能工程,在巡察间歇,通过规定内容、规定时间、规定方式等手段,组织巡察干部学理论、学业务。注重培养巡察干部的文字综合能力,2020年,“从一张小存折查出大腐败”的巡察经验,被《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

  组织实战演练。2019年,由地委巡察办主任带队,地委巡察组7名正、副处级专职巡察干部参加,对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开展了试点巡察,通过理论“引”、现场“点”、日日“思”、动手“做”等方法,发现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7个,有2名干部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有效提高了巡察干部的实战能力,试点巡察成果受到地委高度认可。2020年,地委巡察办全体干部组建1个巡察组,对地区扶贫办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在“实战”中,有效提升了巡察办干部指导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组织以巡代训。主动对接省委巡视办,有计划选派10名地县两级巡察干部参加省委巡视工作,开阔眼界,学习经验;抽调42名县(市、区)巡察干部参加地委巡察,为县(市、区)培养巡察骨干力量。

 

(地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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