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整改】中共呼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5-26

根据地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15日至7月12日,地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单位进行了巡察。9月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呼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位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院党组把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盘接受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精准扎实推进整改,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一)统一思想认识。呼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过程中各项工作的推进情况,两次召开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将党组班子作为狠抓整改落实的工作主体,把落实整改工作任务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的重要工作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收到巡察反馈后,第一时间着手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任务分工,确定完成时限。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牵头抓总,党组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上下一体推进的整改工作框架。

(三)加强责任担当。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主体责任的同时,坚持将自己摆入到各项工作当中,带头推动落实,对巡察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亲自过问,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做到办一件就解决一件,绝不拖延迟滞,着力推动巡察整改取得最佳效果。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地委要求不力

存在问题:

1.存在学习传达重要会议精神缺失,落实重点工作缺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扎实开展对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的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中心组成员根据学习内容,有重点的撰写心得体会,并在每次学习后进行研讨交流。三是组织学习《关于做好全省检察机关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四是党组书记、检察长牵头对《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检察官”工作机制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亲自安排部署,根据文件精神推动开展集中学习和检委会学习。五是在文件管理上,检察长对文件要求进行亲自批示和工作分配,由涉及的领导和部门进行传阅,确保工作批示和文件精神传导到位。制定了用于文件签批流转的工作记录表,确保文件能够及时传达到相应责任人,并且在传阅过程中不漏不丢,能追溯、能收回。六是研究制定了《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试行),推动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七是切实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在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2.履行职责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对反馈案件进行了调卷审阅,对反馈案件进行复查及案件评查,形成了反馈重点案件自查报告,并向呼中区公安局发函要求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二是组织开展了业务大讲堂系列活动。先后两次组织开展了对“七号检察建议”的学习,提升从业人员法律意识。邀请法院、公安到院参与重罪案件业务培训,促进共同提升。三是召开检委会学习,对野生动物保护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进行认真学习,提升检察官在办理类似案件过程中,在调查核实、文书撰写、督促落实等方面的工作能力。整改期间共组织检委会学习典型案例3次。四是邀请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员担任检察官助理,为检察办案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提升检察机关在专业技术领域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协同配合能力。

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起草《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试行),深入贯彻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二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听取了党组成员关于落实“一岗双责”工作情况汇报,进一步加强了全院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三是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将《关于进一步深化对全省检察机关派驻监督工作的意见》内容进行了再学习再传达。四是加强对派驻纪检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力度,我院根据文件精神,邀请派驻组到会监督指导工作3次,讨论重大问题向派驻纪检组备案1次。

(二)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核心作用缺失,党建工作整体弱化

存在问题:

4.班子战斗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制定了《2022年度脱薄工作实施方案》,对重点推进考评目标项制定了具体推进举措,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二是召开检委会专门审议脱薄方案,对方案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并进行修正。三是制定了《党组会议制度》(试行)、《检察长办公会议制度》(试行)。四是党组书记、检察长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优势,将之作为集思广益,充分发挥班子整体效能的重要保障。五是院党组班子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对发言材料进行了充分交流,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

5.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讲话,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试行)。二是在院内布置廉政展板,打造廉政走廊。在国庆节前开展廉政专题党课,将廉政意识融入检察工作日常。三是院党组班子成员为全院干警讲授党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会议制度。

(三)对内部管理粗放无序,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纠治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存在问题:

6.资金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专人负责将涉及缺少发票的核销单据进行了整理,对部分缺失发票进行了补充完善。二是对涉及的车补、援疆补助等材料进行了补齐。三是专门制定了公务出差审批单,明确规定出差无审批单不核销。四是对涉及核销差旅费问题的人员进行了具体情况了解,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督促其进行整改。

7.车辆用油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执法执勤用车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完善日常及重大节假日期间用车管理,严把用车审批关,切实提升管理能力,降低燃油费用。二是加强现有油票领用记录管理。三是办理并启用了公务加油卡,促进车辆用油管理规范化。

(四)党组书记未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存在问题:

8.不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问题。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党组书记、检察长在理论中心组学习及党组会议上对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提出了具体贯彻要求,并结合实际撰写个人材料,杜绝一稿多用现象。

9.未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检察长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情况报告,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二是加强廉洁教育,着力推进“清风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以风清气正过“廉”节为题开展节前廉政教育,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组织召开“十个严禁”学习动员大会,号召干警深刻领会“十个严禁”精神实质,增强思想和行动自觉。

10.统班子、带队伍能力软弱的问题。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检察长在脱薄工作中,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召开检察长办公会、党组会、检委会研究考评目标,推动年内“脱薄”争优。二是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为干警讲授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课、廉政党课、业务课。与党组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持续增强干警廉政意识,提高干警党性修养,综合提升干警业务能力水平。三是对检察人员考核办法提出意见建议,结合呼中院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考核内容,推动能上能下、奖优罚懒工作制度更有操作性和可行性。

三、集中整改期内未完成的整改事项

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

整改结果:整改未完成。

整改情况: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的问题。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听取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二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会上通报了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政法干警“微腐败”“不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例,组织观看意识形态警示教育片《总开关》并进行党风廉政知识测试。通过学习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进一步提醒检察干警要以案为戒、警钟长鸣,深刻认清全面从严治党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是持续抓好巡察整改成果巩固拓展。对已经完成整改的工作任务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对容易产生问题的工作环节进行工作提醒,防止形成顽瘴痼疾,杜绝屡改不尽。对需要继续改进和持续提升的工作任务。提高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狠抓落实,提升效能。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任务,要做到心中有数,常抓不懈,逐步形成常态化、长效化。

二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进一步强化和提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工作职责。持续推动检察工作与党建工作融合发展、一体推进部署。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促进日常管理工作规范化、会议制度规范化、理论学习规范化,形成整改制度汇编,着力在推动整章建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更严的精神和更务实的作风,推动整改成果对工作效能的提升。

三是营造风清气正工作氛围。做好示范引领,院党组班子带头树立“干好是本职、干不好是失职”的责任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意识形态建设和理想信念教育,把好政治方向,做到一级带着一级干,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着力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将“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作为衡量标准,让想干事、有担当的干警有更多机会,进一步提高干警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呼中区人民检察院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3432000;电子邮箱:114500386@qq.com。


 中共呼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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