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2)】关于区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呼中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6-15

呼中区政府办党支部

2020年8月11日至8月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单位进行了常规巡察。12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我单位在3个方面存在的12个问题。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现已完成,对3个方面12个问题的全部整改。

(一)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的学习力度。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学习方式,保证每月至少2次集中学习党的理论知识,达到入心入脑,推进了学习的广度和深度。加强支部党员对“学习强国”、黑龙江省干部教育网络学院等网络学习的督查,提高了学习效果。

2.关于“坚持‘四个意识’不够坚定”问题的整改

不断改进作风,提振精神状态,大力发扬勇于担当、乐于奉献、实干创新的工作作风。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民情怀”作风建设等活动,使党员在实践活动中,切实增强了党员身份的荣誉感、自豪感和责任感。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压实党支部书记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

(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服务群众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开展“为民情怀”作风建设活动,已建立具体详实的困难群体“为民情怀”台帐,对网格困难居民进行了走访慰问。二是指定专人做好政府楼来访登记和协调工作,积极化解矛盾和处置突发事件。

2.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廉政约谈和讲廉政党课制度,截止目前,已开展约谈6次、讲廉政党课1次。二是办公室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制定了权责清单和廉政风险清单。

3.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呼政发[2015]11号文件及省地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明确出差人出差的具体时间、出差人出差的具体天数、出差地点及各地相对应的出差补助金额。要求出差本人、填报人、会计审核后,必须有单位领导签字、填报人签字、出差人签字,方可予以核销。

(三)党组织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支委会议事职能不突出,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明确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确保重大事项和问题决定前必须经支委会讨论和研究,杜绝研究落实行政工作现象。二是严格按照支部委员会议记录的要求,详细记录会议内容和出席情况,规范参会人员。

2.关于“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按照区直机关工委《关于认真开好2020年度区直机关党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做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从严把握每一个环节,做到记录详实、程序规范。二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按照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坚决做到“一严禁、五个不放过”。

3.关于“对党的组织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够,支部党务人员力量薄弱,缺少后续力量的充实”问题的整改

按照优化党务干部的原则,支部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从办公室新考录的公务员中,选用一名素质比较好、年轻的党员干部从事党建工作,加强了党建工作力量。

4.关于“党费收缴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标准,做好党费明细测算和收缴工作,确保党费按时、足额上缴。二是重新建立了党费收缴明细账,做到了人数清、金额准。

5.关于“党支部活动阵地缺乏”问题的整改

因目前办公用房紧张,经与司法局党支部沟通,与其共用一个党员活动室。

6.关于“工作作风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一是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改进工作作风,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二是严格执行《呼中区公职人员公务外出管理规定》、《严格规范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若干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13614570696;电子邮箱mishushi207@163.com。

 

呼中区委政法委党支部

2020年8月11日至2020年8月2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单位进行了常规巡察。12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我单位在3个方面存在的7个问题。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整改落实情况

现已完成,对3个方面7个问题的全部整改。

(一)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学习中央、省委、地委和区委各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对于政法工作的部署。2020年12月28日,召开了平安呼中建设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积极推动镇党委配备政法委员,全区4个镇、4名副科级兼职政法委员已全部配备到位,进一步提高基层政法工作专业化水平。

2.针对“工作作风不实,履职尽责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印发了《关于做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中共呼中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协助区委及有关部门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通知》,对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中请示报告、督查巡察、政治轮训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工作部署,并在今年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将全面落实。重点推进综治实体化工作进程,进一步加强综治中心建设,确定了区综治中心的机构编制。

(二)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针对“形式主义有所表现”问题的整改

由政法委带队,积极组织人员参观大庆综治中心建设,撰写《呼中区推进综治中心建设的思考》,总结综治中心与网格一体化服务管理经验。利用企业微信建立了“呼中区社会治理工作平台”,多元化宣传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枫桥经验”,充分整合社会各方力量,集中化解疑难的社会问题。确定调研主题,制定走访基层计划,实地考察政企分开后的社会治理情况。

2.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制定《政法委工作职责分工》逐项分解夯实责任,结合班子成员分工,确保责任清单具体化,促进领导班子和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自身责任。完善《政法委员会工作制度》,通过制度化完善领导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协调推进重点任务等工作机制,结合岗位责任和廉政风险点。目前,委内党员干部已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书》共计4份。

(三)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针对“对党建工作不重视”问题的整改

认真落实党建工作整体部署,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召开民主生活会,对照《党章》进一步查找自身不足,开展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警示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增强党员开拓进取、努力拼搏,积极干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提高委内党员干部对党内政治生活的思想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坚决杜绝党课教案等学习内容照抄照搬现象,安排专人负责党员大会、支委会的会议记录,切实加强党支部建设,为创新党建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

3.针对“党建内业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完善党支部各项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内业分类。提高政工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切实担负起工作职责,为创新党建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