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1】地委政法委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1-19

根据地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1月4日,第六巡察组对我单位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地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地委政法委存在四个方面11个问题。为认真落实巡察组提出的整改任务,地委政法委及时召开办公会议和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地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逐条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迅速的行动抓好整改,确保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同时,结合整改问题和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中共大兴安岭地委政法委员会巡察整改方案》和《中共大兴安岭地委政法委员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台账》,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1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强化组织学习,提升政法单位对《条例》的理解和领会,先后印发了《全区政法工作要点》《全区政法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对学习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工作部署。还印发了《全区平安兴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对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工作进行量化考评打分,进一步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地直政法各单位将《条例》纳入本系统的培训课程内容,制定培训计划,采取专题辅导、交流研讨等形式,分期分批组织抓好学习培训。结合区情实际,积极推动乡镇(街道)党组织配备政法委员,全区37个乡镇、6个街道43名副科级兼职政法委员已全部配备到位,进一步提高基层政法工作专业化水平。二是实行文件发文“三审负责制”。落实科室负责人首办责任、分管领导监督责任和办公室审核责任,各环节履行签字程序,实现责任倒查有迹可循,切实杜绝照抄照搬、上下一般粗的形式主义。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进行统筹谋划和部署推进,及时组织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中央、省委和地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要求,精准领会意识形态工作的丰富内涵。二是法治宣教科建立了互联网“三审制度”(监制、审核、编辑),在“大兴安岭政法”公众微信号等网络媒体上认真执行实施。三是加强对意识形态网络阵地的日常管理,业务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两手抓,及时更新、扩大影响,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增强舆论引导的话语权和主动权,以促实效。截止目前,“大兴安岭政法”公众微信号已发布政法图文信息100余条。

3、关于“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2019年全区公安机关加大涉黑涉恶案件查办力度,目前7个县(市)区全部突破“零战果”。地区扫黑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地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成员单位,分别于2020年1月7日、1月16日2次召开会议,协调推进我区打击非法集资等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犯罪工作。地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制度》,下发了《大兴安岭地区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处置攻坚20192020年实施方案》,各成员单位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金融领域犯罪活动。从2018年起将打击、防范、处理非法集资等金融领域犯罪工作已经纳入地区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2019年大兴安岭地区被评为平安黑龙江建设(综治工作)优秀单位。

4、关于“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一是完善领导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协调推进重点任务等工作机制,促进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自身责任,逐项分解夯实责任,结合班子成员分工,确保责任清单具体化;二是明晰主体责任多层面构成的责任体系,按照分层定责和结合实际的原则将主体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细化领导班子以及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科学划分各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分工职责,定岗定责落实到人,切实做到“一岗双责”。班子成员结合岗位责任和廉政风险点与分管科室人员逐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书》14份。

5、关于“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班子成员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高约谈次数质量效果,对党员干部工作和生活进行监督,做到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反馈、早治疗,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二是强化案件监督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办案流程、执法裁量、案件质量、司法权责和司法公开等各项制度机制,强化对执法司法活动的有效监督。全区政法机关针对疫情期间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出台制定8项规章制度,完善疫情防控期间执法司法规定,形成疫情防控期间司法制度全链条,建立健全完善办案流程和责任追究制度。利用反面典型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开展姜国文案件警示教育活动,警示教育全区政法干警坚定正确信仰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端正思想作风,提升思想境界。三是切实加强司法救助资金使用管理。为严格司法救助资金使用管理,保证审批、发放等各环节运行规范,地委政法委建立了部门初审和专题会议研究制度。对政法机关申报救助案件,坚持由执法监督部门一案一审核、一案一汇报,在提出拟救助意见后,视救助额度和审批权限,分别由分管书记或书记召集会议集体研究;为确保救助资金发放及时,地委政法委在发放救助资金过程中,全部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直接发放到救助对象本人账户,减少了环节,提高了效率。

6、关于“民主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议事决策。凡属“三重一大”事项,经委机关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并按照“一把手”末位表态的制度执行,最后“一把手”总结归纳集中与会人员意见,形成决议,严防“家长制”、“一言堂”。二是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强化会议记录管理,凡涉及重要人员使用方面均由队建科记录,凡涉及重大决策或大额资金使用均由办公室记录。同时,加强对会议记录人员的培训,不断规范会议记录格式、记录方法、详略等问题,确保会议记录清晰明了,完整准确。

7、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一是认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由主要负责人主持起草,集体讨论研究,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领导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写清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具体表现,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二是认真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名党员都要在会上进行自评和相互批评,并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并通过支委会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三是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制定年度计划和方案,确保支部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四是强化学习教育,结合自身学习情况撰写心得体会。

8、关于“政法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政法系统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坚持严在经常、管在平时,严格执行政法干警各项禁令规定和执法司法行为规范。建立健全廉政谈话、廉政党课制度,教育引导政法干警养成纪律自觉,切实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二是组织地直政法部门以基层一线干警为重点,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警特点,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分级分类分层开展教育培训,统筹开展新任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关键岗位干部和业务骨干调训、优秀中青年干警培训、基层干警轮训。全区政法机机关利用网络学院、微信视频、Welink视频会议系统进行网络教育培训,制定培训计划,通过教育培训增强全区政法干警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通过学习积累知识、锤练能力、树立形象,适应当前法治长效化、规范化、精细化的工作要求。今年以来,全区政法机关开展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培训134次2775人。

9、关于“中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一是切实加大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力度。年初以来,组织全区各级政法机关克服疫情影响,积极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有效化解了一批涉法涉诉信访积案。2019年以来,共审批实施司法救助47件49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237.54万元。二是对差旅费报销中存在的问题,立即逐一核对,分清类别,立即整改。涉及到退返软硬卧差价14人、3118元,已全部按程序补齐;涉及到违规核销差旅费3人、7599.5元,一人已全部补齐,一人做出情况说明,一人去世。与地委办财务沟通,明确差旅费相关政策规定和报销标准,统一报销口径。加强差旅费管理,严格规范报销程序,科室出差必须按照分管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常务副书记同意的程序履行,并出具相关文件(涉密文件要出具事由),按要求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强化差旅费审核,出差人员填写“出差审批表”,由办公室负责对报销票据进行初审,由地委办财务进行复审,确保报销数额准确。

10、关于“教育问题整改不深入”问题的整改。一是在主题教育中,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自检自查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联系本地区本部门本岗位重要工作逐条查找梳理,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重点,细化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二是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工作,通过个别访谈、设置征求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对领导班子和支部班子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征求上来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反馈。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有1个问题正在整改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由于年初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员不能集中学习、开会、活动等,“三会一课”制度执行还有差距,没能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年初认真研究部署委机关党建工作,形成了《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对上年度工作进行总结。二是严格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换届的工作流程》,及时向机关工委请示汇报。

地委政法委不存在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和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730155;电子邮箱:zfw2731018@163.com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政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