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7】地区红十字会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1-19

  根据地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21至11月26日,地委第五巡察组对我会进行了常规巡察。1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地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地区红十字会存在6个方面14个问题。为认真落实巡察组提出的整改任务,地区红十字压实领导责任,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制定《地区红十字会关于地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内容和整改措施,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采取对账销号制度,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个问题正在推进中。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完成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1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对群团组织“三性”重要性认识不足,政治建设弱化”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目前针对没有党支部只有1名党员的情况,把全体干部按照党员标准要求,将党员在支部所学习内容传达到全体干部,把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列入学习计划;组织集体学习,先后学习了地区“两会”精神及《地委巡察组向16个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学习李大义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李大义在地委委员扩大会议暨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讲话、李佰铮在全区宣传部长会议上讲话,通过微信群向红十字会系统转发大兴安岭地纪委严明20条纪律,提高干部党性修养。二是发挥会领导带头作用,定期组织学习,制定学习计划,每周四上午定为学习日,把政治建设纳入重要日程,不断完善学习制度,并且长期坚持。对中央、省委、地委行署安排的重点工作每事必议,研究解决红十字工作重点热点难点问题。

  2.关于“机关党建工作认识不足,从本部门角度开展政治教育活动较少”问题的整改。通过会领导积极参加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定期对干部职工及重点风险岗位进行廉政谈话提醒,邀请派驻纪检组长参与我会“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等方式,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推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

  3.关于“没有认真组织学习上级文件,并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贯彻落实”问题的整改。一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开展学习。通过学习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工作部署,端正学习态度,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疫情期间,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根据我区疫情实际情况,制定转发落实要求。二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注重干部职工的自我提升,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能够融汇贯通于工作实践中,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年底开展理论知识测试,以此检验学习成效。

  4.关于“红十字会会员、志愿者队伍建设不到位,组织指导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少,没有加强红十字阵地建设”的整改。一是积极探索新路子,争取发展红十字会社区、学校等基层组织,加强阵地建设。结合重要节日,面向社会各界发布招募公告,招募红十字会会员、团体会员、志愿者,动员和吸引广大民众热心公益事业,扩大红十字会社会影响力。二是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完善志愿服务管理办法,落实志愿者登记注册工作,设立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截至目前,地本级累计登记备案志愿者44名,2019年11月以来,地本级组织志愿活动3次。

  5.关于“群团组织开展业务工作和履行政治责任没有紧密联系,宣传工作力度不够,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红十字会所从事的工作认知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把宣传工作作为重点任务,制定年度宣传工作计划,以5.8世界红十字日、5.12防灾减灾日、世界急救日、世界艾滋病日、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为契机,把宣传工作与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任务一同研究部署落实。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重要节日,组织志愿者,动员社会各界,深入挖掘、广泛报道红十字队伍和各项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迹,讲好红会故事,通过好人好事和典型事例,形成示范带动作用,广泛传播“人道博爱 奉献”的红十字精神。2019年末,发布美篇8篇;2020年上半年,全区发放宣传册1.6万余册,设置展板15块,条幅100余条,义诊30人;通过微信公众号、朋友圈和工作群发布红十字相关信息230余次;联合地区中心血站,开展“世界献血者日”活动,线上预约献血30人次,成功献血28人次。

  6.关于“宣传范围窄,形式单一,没有构建‘互联网+红十字宣传’工作新格局”问题的整改。一是完善宣传阵地建设。在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发放宣传资料、设展板、悬挂条幅基础上,力争做到宣传报道质量高数量多,2019年末在报社投稿2篇;疫情期间,电视台新闻报道3次;与地区文联协作开展抗击疫情网络文艺晚会,晚会中分时段发布抗击疫情捐款倡议书,号召广大文艺者积极捐款。扩大了红十字会宣传范围,体现了宣传工作多样化。二是开展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待疫情缓解计划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者活动2次,增强宣传红十字知识的趣味性;2020年上半年,在社区、街道悬挂条幅,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普及新冠病毒肺炎防疫知识、防灾减灾知识、应急救护知识、人道救助常识等相关知识;结合“5·8博爱周”活动,订购中国红十字报5.8特刊,组织下载手机APP,采取线上答题不聚集的方式在全区开展应急救护知识竞赛活动;结合当前防疫工作实际,组织森林消防队员开展救护员培训班。上半年,共举办培训班2期,每期26人,共计52人参加培训;组织参与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竞赛200人。三是与地区工商联联合下发“同心抗议,兴安民企在行动”活动倡议书,号召广大民营企业家危急时刻彰显家国情怀和责任担当,形成众志成城阻击疫情的强大合力。四是针对“互联网+红十字宣传”短板,积极向行署争取资金投入,待资金到位后聘请专业团队建立、维护大兴安岭地区红十字会网站,强化与各级各类媒体的沟通交流合作,加强简报、门户网站、微信等宣传阵地建设。疫情期间,开通了接受社会募捐专户二维码,实现网络募捐;开通了微信官方公众号,实现了“互联网+红十字宣传”新格局。利用大兴安岭政府网站、微信等发布工作动态、接受社会捐赠款物公示、美篇等48篇。

  7.关于“聚集主业力度偏弱,不能很好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群众对红十字会捐献、救助、帮扶等工作缺乏正确理解”问题的整改。一是扎实开展“三救三献”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大力传播“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会精神,创新工作方法,创新工作载体,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平台和媒体,向公众普及“三救三献”知识,增强社会和公众的认知程度,不断提高公信力和影响力。二是年初以来,大力开展“博爱送万家活动”,在实验中学开展贫困助学活动、走访慰问贫困户、在社区开展“合生元奶粉发放活动”救助贫困婴幼儿。广泛宣传红十字会救助工作,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

  8.关于“对捐款额度和使用情况公开不及时且力度不够,社会救助影响力不大,群众评价不高”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特别是对捐赠款物的公开公示力度,疫情期间,向社会发布《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接受社会捐赠公告》,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及时开通红十字募捐专户二维码扫码捐款方式,实现网络捐款便捷渠道,通过微信、政府网站等宣传红十字会救助工作情况,号召动员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款捐物,截至2020年6月30日24时,全区红十字会共计接受捐款728.35万元,支出捐款448.98万元;接受物资价值368.29万元,支出物资价值325.21万元;充分发挥了党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二是在微信公众号、朋友圈、政府网站、大兴安岭日报等及时公开捐赠款物的接收和使用信息,发布地区红十字会款物接受使用动态共计20期。自2017年以来,机关工委目标考核中,群众满意度评议单位,我会已基本保持中等偏上,进入良好范围,力争再上新台阶。

  9.关于“机关化、行政化、娱乐化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落实工作不深入,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待疫情缓解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工作,征求意见;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进行清理规范,建立健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二是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和地委九项规定要求。精简发文数量,深入研究和吃透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和措施,及时跟踪问效,疫情期间,制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省红十字会<关于认真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使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4个。指导监督县(市)、区红十字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上报信息、报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转发地委办《大兴安岭地区容错纠错(减)责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地纪委严明20条纪律等文件。

  10.关于“应急救护培训对象单一,培训面窄,普及率低,存在缺考、替考现象”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全年培训计划,组织全区开展应急救护培训,要求各县(市)区每年举办至少二期以上应急救护培训班。协调各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扩大培训范围,增加应急救护培训人数。加大在高校和中小学校学生中,普及应急救护及预防艾滋病等知识培训工作,提高大中专学生在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中的自救互救能力和防病意识。做好社区、机关、企业、农村等应急救护培训,不断夯实红十字会的基础性工作,提高培训普及率。二是严格按要求发放救护员证书,严肃考试纪律,严禁缺考、替考现象发生,一经发现作弊行为,取消考试资格,不予发放证书。2019年末至2020年上半年,组织森林消防队员102名开展救护员培训班3期,全程严格要求,严肃考场纪律,全员通过考试。组织中小学实践学校教师开展应急救护培训1期。

  11.关于“捐赠款物存在“搞平均”“找平衡”现象,对需救助对象底数不清,救助过程监督不力,导致个别县区发放不合理”问题的整改。摸清救助对象底数,加大救助工作监督力度,根据县(市)区申请,结合实际情况分配救助物资,做到按需分配,精准救助,针对个别县区谎报贫困人口情况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通报至主管领导,发放救助款物后,地区将不定期抽查,检验救助成效。

  12.关于“认为单位小,人员少,经费少不存在廉政风险,忽视了捐赠款物发放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除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开展集体谈话和集中提醒外,没有开展其他党风廉政教育活动”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中央、省、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讲话及相关文件,认真领会精神实质,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红十字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原计划每周全体干部职工集中政治理论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地会议精神及要求,因疫情原因,单位仅两人在岗,承担接受捐赠物资等大量工作任务,其余人员居家网络办公,集中学习少自学多。二是落实主要领导与全体干部职工谈话制度,定期与干部职工开展廉政谈话,加强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廉政教育和廉政提醒,重视捐赠款物和救助金等发放使用问题,树牢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疫情初期,单位3名干部职工实行网上办公,我会采取网络视频会议及集体会议形式开展谈话提醒5次。截止目前,我会相继召开15次会议、就巡察组反馈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对反腐倡廉、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领会;对巡察反馈的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措施,建立整改台账。

  13.关于“没有聘请过第三方机构对捐赠款物收入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财务工作人员没有会计资格证,会计和出纳由一人兼任,没有规避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的整改。一是规避风险,查错防弊。2020年,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对2015年1月-2019年12月31日捐赠收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今后将严格按照财政有关的财务制度和相关规定,做到手续健全,账表、账账、账实相符,做好捐赠收支核算及管理工作。此次疫情期间,我会接受社会捐赠,审计部门全程跟踪监督、疫情结束后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将审计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2019年我会新招录一名财务工作人员,目前已持证上岗,会计和出纳已经分设,出纳由综合办人员兼职,规避可能出现的风险。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14.关于“群众性建设弱化,联系群众存在脱节现象,没有成立监事会”问题的整改。一是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密切联系群众。与社会组织建立联动关系,切实把工作延伸至各领域,目前与中小学实践基地、加区卫东社区、光明社区、曙光派出所、森林消防支队、实验中学建立联动关系。2019年末组织中小学实践学校教师30人参加应急救护培训,为开展青少年活动奠定基础;联合加区曙光派出所走访慰问贫困户4户;组织森林消防志愿者13人开展“博爱送万家--实验中学助学帮困”活动,为249名贫困学生发放慰问金;在加区光明社区开展贫困婴幼儿奶粉救助活动,对全地区贫困婴幼儿发放奶粉1000箱。二是积极争取成立监事会,按照省红十字会改革方案,监事会在2-3年内完成,因巡察整改我会已全力推进,目前大兴安岭地区红十字会改革方案经地区深改委会议通过,由行署印发;增设监事会申请已报地委编委会,待上报省编委会批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139211;电子邮箱:dxalhshzh@126.com。

 

            

                    大兴安岭地区红十字会